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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两位老人以房养老 小女儿却把他们起诉了

    时间:2017-05-17 07:41:00  来源:  作者:

    台州黄岩的郑先生今年81岁了,老伴张女士也是年事已高,他俩一个患有中风,另一个患有老年痴呆。幸好二老早有准备,对晚年生活做出了妥善的安排。

    二老此前与3个女儿商议并达成了一份分家析产协议,约定将名下的2套房产赠与小女儿,再由小女儿把房产出售,所得款项用于二老日后的生活、医疗等费用,并约定由小女儿为二老另行提供住处。

    小女儿按照老爸老妈的计划行事,为二老安排好住处后,想把房产过户再出售。不料这时,老妈的病情加重,难以按照协议过户房产。

    如今,二老的医疗费用是一笔非常大的支出。一家人商议后,决定由小女儿以赠与合同纠纷起诉二老,希望法院能帮助解决无法过户的问题。

    了解到事情的原委后,黄岩法院诉调中心的潘法官与区妇联、区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人员一起,到当事人的家中实地了解张女士的认知能力及家庭现状。经实地走访了解,在法律上,老人已经是一个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需要一名法定代理人代表老人来维护老人的权益。

    黄岩法院为当事人开辟绿色通道,主动上门提供司法服务。这一家人共同商议,决定由大女儿作为老妈的法定代理人。在法院的主持下,老人一家签订了《人民调解协议书》,黄岩法院当日作出了民事调解书对该调解协议进行司法确认。在一天时间内,这起案件就得到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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