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海宁一男子在参加朋友的婚礼时,居然觊觎起了朋友的红包。他趁新郎不备悄悄偷了红包里的6200元,新郎报警后,他通过微信返还。新郎向警方要求撤案,偷红包的男子能免于处罚吗?
昨天上午,记者从海宁市公安机关获悉,尽管偷红包的男子已返还6200元,新郎也已要求撤案,但违法了终究是要受到法律的惩处的。
海宁市周王庙镇的金先生近日办婚礼,不少亲友送来红包。
晚上酒席散去,金先生和妻子把收到的礼金数了一下,放进了妻子的包里。由于楼下还有一桌朋友在喝酒,金先生的妻子便把包放在卧室的衣柜里,上面盖了一块布,没关房门就下楼去陪朋友了。
送走朋友,金先生与妻子回房休息时,竟发现包上的布被人动过。金先生马上清点包里的礼金,发现少了3只红包,另有1只红包里的钱也被人拿走了!
由于之前数过一次红包,金先生很确定一共少了6200元。那么会是谁干的呢?
金先生一番回忆,想起自己在楼下喝酒时,朋友陈某称手机没电了找他借充电器。作为新郎的金先生当然是无暇帮陈某拿充电器,便告诉陈某充电器在楼上卧室里,让他自己去拿。
后来,陈某拿着充电器下楼坐在一边玩手机,没坐多久就说有事情要先走了。
金先生碍于朋友情面,通过微信对陈某旁敲侧击善意提醒,希望他能主动将钱归还,然而陈某丝毫没有要归还的意思。无奈之下,金先生向海宁市公安局周王庙派出所报案。
陈某得知金先生报警后,通过微信对金先生说:“这6200元钱‘算我’的。”并转给了金先生6200元。
金先生想,钱既然回来了,这件事就算了,于是又打电话给派出所要求撤案。
然而,报警不是儿戏。民警了解情况后,劝说陈某主动到派出所投案自首。目前,陈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海宁警方提醒市民,结婚是个好日子,个人钱财要保管好,一旦发生财物被盗事件,要第一时间报警。同时,警方也提醒那些居心叵测者,“千万莫伸手,伸手必被捉。伸手之后,就算朋友要求撤案,也要受到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