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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讨债不成 男子殴打侮辱债务人终获刑

    时间:2019-07-10 18:52:50  来源:  作者: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催款也要注意方式方法,切莫因为一时冲动,采取扣押债务人、殴打债务人甚至闯入债务人家中“安营扎寨”等极端手段讨债,最后讨债不成,反而身陷囹圄。日前,海盐法院就判决了一起因讨债引发的非法拘禁案件。

    案情回顾:2016年3月,被告人潘某某伙同王甲、王某乙(均已判决)及王丙(另案处理),为索取债务,在海盐某派出所门口找到被害人蒋某某后,先后至蛋糕店、王甲租房、小吃店、浴室、游戏厅内,非法限制对方人身自由,并采用拳打脚踢、皮带抽打、迫使下跪等暴力、侮辱手段,致使被害人蒋某某多处软组织挫伤。

    海盐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潘某某为索取债务,结伙他人采用暴力、侮辱等手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第二十五条第一款之规定,判决被告人潘某某犯非法拘禁罪,判处拘役五个月。

    法官提醒:债权人为了达到讨债的目的而故意损害债务人的合法人身财产权益,在讨债时采取了非法的方式,例如非法限制债务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债务人住宅、殴打伤害债务人或严重侮辱债务人等,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同时,法官提醒债务人,诚信是一辈子的财富,失信乃是人生中最大的破产,请用实际行动践行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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