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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海宁一男子不满车被扣留 暴力抗法打交警被刑拘

    时间:2017-05-10 08:52:00  来源:  作者:

    “既然能卖,我买来了为什么不能上路开,交警凭什么扣车!”

    5月8日下午,得知妻子吴某驾驶的载人四轮电动车被海宁市公安局交警大队长安中队扣留后,杨某赶到长安中队,企图强行开走车辆。

    突然出手殴打交警

    当日下午3点45分,长安中队交警王振斌正在长安镇修川路景华路口开展小城镇“车乱开”专项整治执勤时,发现吴某(女,51岁,长安镇人)驾驶未悬挂号牌的四轮电动车在路上行驶,随即做出了扣留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吴某不但拒绝在行政强制措施凭证上签字,还一直滞留在车内不愿下车,不让车辆拖移。

    无奈之下,民警只能和协警将一起奋力推车,将吴某连人带车一起推至长安中队院内。

    到了中队,吴某一直坐在车上不肯下来,直到下午4点05分丈夫杨某赶到。

    “你下来,今天车子我一定要开走!”杨某让妻子下车后,气势汹汹地坐进驾驶室,启动车辆,企图强行开离。

    见状,民警王振斌立即上前劝阻。

    没想到,杨某非但不听,还突然挥动手臂,一拳打在了王振斌嘴唇上,当即造成下嘴唇破裂出血。

    杨某被控制后,移交长安派出所处理。

    目前,杨某因涉嫌妨害公务罪已被海宁警方刑事拘留。

    “采用暴力手段阻碍民警执法公务,其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我们必定依法从严打击!同时,海宁警方将一如既往,严格执法、规范执法,继续推进小城镇‘车乱开’专项治理行动,保证交通有序畅通。”海宁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全面开展小城镇“车乱开”专项整治

    我市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海宁公安围绕阶段目标任务,切实强化机制建设、基础建设和违法整治,扎实推进小城镇“车乱开”专项治理行动,着力改善小城镇道路交通环境,保障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平稳。

    作为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的一部分,“车乱开”整治的主要任务是消除突出的交通违法现象,具体包括机动车、非机动车和行人在交叉路口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规定通行的行为,机动车、非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行为,骑乘摩托车不按规定戴头盔的行为,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

    小城镇“车乱开”专项整治

    据海宁公安局交警大队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切实推动“车乱开”专项整治工作,今年以来,交警部门加大了交通科技建设力度,提高交通管理水平和效率。根据不同镇(街道)特点,因地制宜加大交通堵点、段治理力度,进一步优化交通组织,并合理制订交通组织方案,有条件地推进实施循环交通组织,促进道路交通通行效率提高。

    接下来,海宁警方还将以小城镇“车乱开”整治行动为契机,从小城镇形态的特点、交通量和交通方式的构成特征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交通可持续发展政策,真正还路于交通,切实改善人们的出行,缓解交通压力。

    无牌无证驾驶危害大

    类似吴某这种无牌无证行为,在现实中时有发生。“这类车辆已成为交通违法行为的高发群体之一。”交警表示,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很多市民都误以为这些四轮电动车是非机动车,上路时大多没有驾驶证和牌照。车主也往往因为没有经过专业的驾驶技能培训,安全意识较低,上路时闯红灯、压线、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比较显著,对交通安全带来较大隐患。而且这些车辆由于没有保险,一旦发生事故,赔偿等问题很难解决。

    对于上路行驶的无牌无证四轮电动汽车,交警一经发现,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如果是无证驾驶的,可对车主处以15日以下行政拘留,并处2000元以下罚款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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