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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男子一时手痒想练车 一车三人全酒驾

    时间:2017-05-08 14:53:00  来源:  作者:

    日前,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直属三大队查处一起酒驾案件,5月4日,案中3名涉案当事人均因酒驾被分别处以刑事拘留或罚款。

    4月29日下午5时30分,直属三大队蓬街中队接110指令,称在蓬街镇新蓬南路一十字路口发生两车相撞交通事故。蓬街交警中队民警迅速到达现场,发现一辆浙JD5H65比亚迪轿车驾驶人有酒驾行为,经过现场多次检测,驾驶人何某付呼气酒精含量为109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在进一步调查后,民警发现该轿车上2名同车人员刘某和犹某不但喝了酒,而且也有驾驶行为,两人都承认自己酒后驾驶。经检测,刘某和犹某的酒精呼气含量分别为178ml/mg和31ml/mg。

    3人都是贵州人,在路桥蓬街打工。当天下午,因厂里放假,三人相约去附近钓龙虾。酒足饭饱后,先由刘某开车从蓬街出发沿椒金线行驶,大约开了1公里路程后到了蓬街新红村一路口,犹某说自己刚报名学车,让他练练手。开了一段路后,刚报考科目一的何某付主动上了驾驶室,在经过蓬街新蓬南路一十字路口时,何某因操作失误与一辆黑色轿车相撞。

    5月4日,犹某因酒后驾驶、准驾车型不符被依法处以罚款,何某和刘某则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路桥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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