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浙江新闻 > 酒桌吃饭遇冤家路窄 丽水一男子讨债伤人获刑
  • 酒桌吃饭遇冤家路窄 丽水一男子讨债伤人获刑

    时间:2017-05-07 08:40:00  来源:  作者:

    叫上朋友亲戚,热热闹闹地吃饭本是高兴事,但是丽水松阳县西屏街道北山村村民吕某却叫来了一对冤家,这对冤家在宴席后大打出手,其中一方经医院检查左胫骨远端骨折(后踝骨折),是轻伤一级。

    5月4日,松阳法院经审理,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另一方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7年2月8日,吕某叫上朋友王某和郭某等人来家里吃饭。酒过三巡,王某感觉郭某比较面熟,于是向旁人佐证郭某是否还有个弟弟,得到准确答复,连名字都对上后王某的心里顿时不是滋味。

    王某说,郭某的弟弟曾向自己借过钱,还钱期限到后,王某向其催讨,郭某弟弟却将事情推给了姐姐,谎称姐姐在国外,要回来再说。在弟弟口中本该身在国外的郭某,现在却跟他一起喝酒,这让王某心里很气愤。

    酒席刚刚散场,王某就追着郭某让其把事情说清。凑巧遇上郭某父亲,王某把欠钱事项一五一十说清,因为酒劲还在,王某说话声音稍大,加上语气不好,郭某认为王某对其父亲语气不好,一来二去便吵了起来,很快便扭打在一起。

    因为感觉脚痛的不行,郭某支持不住就被送往医院治疗并报警。3月6日,王某接到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局接受询问,并赔偿了郭某经济损失31500元,达成谅解协议。

    在此法官提醒:冲动是魔鬼,打架两败俱伤,打伤住院,打赢赔钱坐牢,好好协商才是解决事情的正确途径。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