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浙江新闻 > 省教育厅发布小学生“托管”服务指导意见发布
  • 省教育厅发布小学生“托管”服务指导意见发布

    时间:2014-11-19 06:29:00  来源:  作者:

    多年来,困难班的存废,一直在引发这样一个现实的尴尬:孩子下午三四点放学,家长却五六点才下班,这一两个小时的“真空”,孩子怎么办?

    其实,对此,各方都各有看法。而呼声最高的,就是“托管”服务。

    昨天,终于尘埃落定。浙江省教育厅发文《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在小学鼓励开展学生放学后“托管”服务的指导意见》。

    15年前宁波就有社区“四点钟学校”

    此前,宁波等地对于“托管”已有探索。去年11月,宁波市提出了《关于进一步推进“四点钟学校”(城市学校少年宫)建设工作的意见》。

    这份意见的出台,还得追溯至1998年。当年,宁波江东区白鹤街道紫鹃社区就已开设“四点钟学校”。

    今年年初,宁波市鄞州区的6个街道18所公办小学,陆续开设“四点钟学校”。具体是这样操作的:学生放学后的4点到5点这一小时,对他们进行集中管理。不过,参与的学生,以“学生自愿报名、家长提交申请、学校核实同意”的方式选择。

    此外,宁波市江北区的10所学校,开设“快乐社团”,社团种类有240个。

    2011年春,湖州德清武康建成区的4所义务教育段学校,试点校园“无偿托管”。随后,这种做法铺开至全县3大镇的9所学校,受惠学生达12000余人。

    “托管”不是补习班,干什么学生自己做主

    在这些经验基础之上,出台了本次全省的托管意见。文件具体涉及了区域、对象、形式、地点、内容和经费等方面。

    区域上,以设区市城区和县(市、区)城区小学为重点,可对大家要求迫切的小学、或小学低年级先行试点。

    对象上,则在坚持家庭自愿的基础上,建立“托管”学生资格审核制度。

    形式上,可采取“晚托班”、“放心班”、“四点钟学校”等多种方式,可跨班级跨年级统筹组织。

    地点上,可在学校内举办,利用校舍场地、图书、体育器材等方面的优势;可与社区联合,在社区举办;还可利用城市学校少年宫等。

    内容上,则以学生自主安排为主;在社区举办的,可兼顾组织开展社团活动等。

    可是,“托管”的经费,又从哪里出呢?此前,困难班的存废就一度纠结在“困难班费”上。对此,《意见》只表示,“各地可根据《国家发改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0〕1619号)精神,积极争取当地财政性资金支持。”

    《意见》出台后,各地各学校都得制定“托管”服务管理制度,并按照“家庭自愿、家长委托、学校统筹、相对集中”的原则。

    另外,托管背后,演变成“补习班”的隐忧,又如何消除?《意见》中提到,对学校举办“托管”服务进行监管,并将其纳入督学责任区的范畴,坚决禁止违规补课和借“托管”服务进行“乱收费”。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