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浙江新闻 > 男子带着妻子住进前妻家 每月讨要“生活费”
  • 男子带着妻子住进前妻家 每月讨要“生活费”

    时间:2014-11-18 07:42:00  来源:  作者:

    近日,一对母女把孩子他爸诉至法院,原因是离婚协议中约定的房子被前夫带着现任妻子强行霸占了。

    8年前,赵女士与梁某协议离婚,并约定共有的两套房产归她及女儿共同所有。5岁的女儿由赵女士抚养。

    后来,赵女士压力越来越大,便将其中一处房产卖掉,顺便把另一处老房子重新装修了。

    不料,老房子装修一新后,梁某便带着妻子,愣是住回了“老家”。

    赵女士当然百般不乐意,可是怎么也赶不走。到了赵女士发工资的日子,梁某还会讨要所谓的生活费。

    赵女士无奈,只好在外租了个小房间。“他毕竟是孩子亲爹,总不会亏待女儿吧,我惹不起还躲得起……”赵女士说。

    可梁某还是一再刷新了她的底线。不久,梁某趁女儿上学,把女儿的衣服扔出了房子,直接将房子据为己有了。

    赵女士和女儿有家不能回,只好把梁某告到了法院,要求确认房屋为其母女二人所有。

    梁某在法庭上辩称,8年前他与赵女士其实是假离婚,为的是躲避债务,因此当年的离婚协议是无效的,他住的还是自己的房子,不同意搬离。“正好趁这次机会,把当年的离婚协议取消了吧。”

    赵女士真是气不打一处来,“当年是假离婚,那你现在放在家里的那位怎么算,你是重婚吗!”

    法官向民政局调查了他们的离婚协议备份,证实了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

    法官审理认为,赵女士与女儿主张房屋的所有权,应当予以支持,梁某对该房屋并无份额,必须搬离。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