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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洞头县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获刑十年半

    时间:2014-11-13 11:05:00  来源:  作者:

    11月11日,唐某站在了法庭被告席上,已现白发。由洞头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洞头县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唐某涉嫌贪污、受贿罪案开庭审理。

    旁听席上坐着洞头县各街道、乡镇和县直属各单位的部分科(局)级领导干部、机关科室负责人,以及县环保局机关中层以上全体干部,90多人在现场接受警示教育。

    唐某现年55岁,曾任洞头县东屏镇党委书记、县广播电视台(局)台长、县环保局局长等职,案发时任县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因涉嫌受贿罪、贪污罪,于2014年9月6日被洞头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拘留,同年9月20日被依法逮捕。

    检察机关审查查明,2003年至2006年唐某在担任县广播电视台(局)台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电视台器材供应商杭州某光电网络公司在业务往来中提供方便和帮助。后接受该公司法人代表张某所送现金2万元。

    2009年,唐某在担任县环保局局长期间,获悉洞头某化工公司欲对内增资扩股,遂向该公司董事长黄某提出要求入股。黄某为日后获得唐某关照,答应送其干股,并以唐妻名义出具股权证明(唐某实际并未出资)。

    后唐某因怕事情败露,要求退股,该公司就将股本金10万元打入唐妻银行账户,唐某予以收受。

    检察机关认为,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2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人民币2.6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贪污罪,遂依法提起公诉。

    洞头县人民法院审理后,当庭作出一审判决:唐某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合并执行刑期10年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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