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浙江新闻 > 交赔案审出“死人复活” 父去世半年却有健在证明
  • 交赔案审出“死人复活” 父去世半年却有健在证明

    时间:2014-11-10 16:17:00  来源:  作者:

    昨天,衢江法院向人口信息管理部门发出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信息管理”的司法建议。

    这个建议源自最近审结的一起案件:衢江区村民张某遭遇车祸,左腿截肢,要求肇事者赔偿时,提供了父母健在的证明。细心的法官经过审查发现,张某的父亲早在一年前就已经死亡,所谓的“健在”证明是一份“死人复活”的假证明,法院因此避免了一起错误裁判。

    去年6月11日,张某骑电动车沿315省道行驶,与郑某驾驶的重型自卸货车发生碰撞,张某的左大腿皮肉大面积剥脱,被送医并进行了左大腿截肢手术,花去医疗费26万余元,并被鉴定为10级伤残。去年7月,交警认定张某、郑某负事故同等责任。

    今年3月,张某诉至衢江法院廿里法庭,要求郑某赔偿各项损失共计64万余元。其中,有一项赔偿项目是被赡养人的生活费,张某称,他的父亲67岁、母亲66岁,按照80岁寿命计算,索赔赡养费。为了佐证这项主张,张某向法庭提供了一份盖有村委会印章和当地派出所户口专用印章的证明,证明张某的父母均健在。

    然而,承办法官在审理过程中听说张某的父亲已经死亡。为了查明真相,法官先后到张某的村里和当地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最终查实张某的父亲已于2013年7月21日死亡。

    假证被揭穿后,承办法官对张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张某承认错误也认识到弄虚作假的严重性,变更了诉讼请求。

    前不久,衢江法院对该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被告郑某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共计48万余元,该判决现已发生法律效力。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