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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年多来台州3869人因醉驾获刑 其中近3%是女性

    时间:2014-11-10 07:31:00  来源:  作者:

    日前,公安部公布数据,自2011年“醉驾入刑”实施后,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法律实施前分别下降25%和39.3%。据统计,3年来公安机关累计查处酒驾127.3万余起,醉驾22.2万余起,全国无一例醉驾案件被法院判决无罪。

    台州情况如何?近日,记者对相关部门进行了走访。

    台州3869人因醉驾获刑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来自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统计数据,从2011年5月1日至今年9月,全市有3869人因醉驾获刑。

    总体来看,3年多来,“醉驾”案件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其中,2011年5月1日至当年年底为147人,2012年为842人,2013年上升为1529人。而今年1至9月已达1351人,比去年同期增长31.17%。

    在这些被告人中,以男性居多,近3年来均占97%以上。从人员构成来看,各个阶层都存在,既有资产近千万元的企业老总,也有月收入千余元的企业员工;既有和土地打交道的农民,也有政府部门的国家公务员。

    以今年1至9月数据为例:农民829人,占61.4%;私营企业主89人,占6.6%;国家工作人员7人,占0.5%。

    醉酒驾驶的教训是惨痛的。2012年7月,黄岩就发生一起区人大代表醉驾案件。当天凌晨,被告人陈某酒后驾驶轿车回家途中,被执勤交警当场查获。经提取被告人血液进行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0mg/100m1,属醉酒驾车。2013年4月,黄岩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拘役两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侥幸心理致案件多发

    现在,酒桌上一句“我不喝,我要开车”也成了最有效、最热的挡酒词。“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正逐渐深入人心。

    从2009年严查酒驾,到2011年“醉驾入刑”,相关部门严格执法,查处了一批醉酒驾驶机动车刑事案件,一定程度上控制了醉酒驾驶机动车犯罪。但从案件数量上来看,仍呈上升趋势。

    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办案法官认为,缺乏安全意识,心存侥幸是案件多发的原因之一。

    2011年5月3日,醉驾入刑后第三天,临海人胡某就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被当地交警部门查获,当时血样中酒精含量为240mg/100ml,后被临海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四个月,罚金2000元。也因此,胡某成为台州“醉驾入刑”第一人。

    2013年10月,胡某再次醉驾。10月1日,放假在家的他与妻子到亲戚家吃晚饭,席间喝了一两多的高度白酒。饭后回家记起还欠朋友200元,于是骑了一辆燃油助力车赶往朋友位于临海大田的家。

    明知自己喝了酒,还曾因醉驾被判刑,面对妻子劝阻,胡某很坚持,“就这么点路,不会有事的。”

    不巧,朋友不在家,胡某折返途中与一辆逆向行驶的电动车发生碰撞,两车受损,两人也都受了伤。这起事故,临海交警部门认定两人负同等责任。当时胡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24mg/100ml,已达醉酒驾驶标准。今年3月,临海法院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胡某拘役两个月零十五日,并处罚金5000元。

    还有一些驾车者视交通法规于不顾,认为酒后驾车被查到是运气不好。

    交警查酒驾实施常态化严管

    之所以醉驾入刑人数越来越多,市交警支队秩序大队副大队长黄官顺认为,这与交警的查处力度也有一定关系。“一直以来,我们对醉驾持‘零容忍’态度,采取定期检查和集中整治行动相结合模式,实施常态化严管,查处力度一直在高位运行。”

    据统计,今年1至9月,我市交警部门查处酒驾11175起,同比下降28%;查处醉驾1429起,同比上升26%。

    黄官顺认为,要降低酒驾、醉驾,光靠法律强制性约束还不够,市民提高安全意识及素质修养才是关键。

    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提醒市民,危险驾驶案件审理,总是综合考虑被告人犯罪的事实、造成的损害后果、认罪悔罪态度等情节。醉酒驾驶机动车,有多种从重情节,如血液酒精含量200mg/100ml以上的、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的、曾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受过行政处罚或者刑事追究的等。驾驶人员要充分认识到酒后驾驶的危害性,树立安全驾驶意识,做到自觉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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