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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数次抢夺金店 作案后丢下几百元“补偿金”

    时间:2014-11-09 07:51:00  来源:  作者:

    昨天凌晨2点,在宁波鄞州区的一家旅馆,温州苍南警方经过几天侦查追捕,将抢夺黄金的刘某抓获归案,并在其身上缴获两条黄金项链和8000多元赃款。

    10月30日上午10点多,刘某走进苍南县龙港镇的一家金店,假装要买,让导购员取出项链给他看。“这个都不够粗,不够重,你拿出最粗的那条给我看一下。”导购员告诉他,这条项链有80多克重,价格要2万多。刘某拿在手里掂量了几下,突然扔下200元现金,迅速逃出金店。

    11月4日下午2点多,不到1小时的时间,刘某连续两次闯入龙港的两家金店,以同样的方式抢走两条金项链,在金店扔下200元和300元的现金后,带着项链迅速逃走。

    据刘某交代,10月30日抢劫之后,他当天就逃到宁波,并以17000元的价格卖掉金项链。因为没有“动静”,他决定潜回龙港继续作案。11月3日下午,刘某从宁波偷偷返回温州,住在与龙港一江之隔的平阳县鳌江镇,第二天下午,他又潜入龙港连续抢夺黄金。

    刘某说,他之所以在现场扔下几百元现金,“只是想给金店一点点补偿。”

    据了解,刘某今年28岁,湖南人,在龙港一家塑料厂打工,每月收入2000多元。一个月前,刘某喜欢上一个女孩子,对方却拒绝了他。性格孤僻的刘某,觉得自己不招女孩子喜欢,是因为生活条件太差,所以下定决心要“改善生活”。于是他辞掉工作,专门做起抢夺黄金的营生。

    目前,刘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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