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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骗局新花样:交通部有规定“开电瓶车要考证”

    时间:2014-11-06 09:16:00  来源:  作者:

    “通知:因电瓶车事故多,为了个人生命财产安全,从10月15日开始,中央交通有关部门规定:16周岁至80周岁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路,国家合法收费,两轮电瓶车280元,三轮电瓶车380元,四轮电瓶车450元……无驾驶证者由交警部门处理并罚款200-500元……”

    10月底,这张宣传“电动车须培训持证”,署名为“交警大队”的通知单,出现在台州市天台县街头镇的大小村落。

    通知写得有模有样,63岁的老贾信了,急忙找到通知上所说的“电瓶车培训中心”了解情况。

    “培训中心”开在天台县平桥镇,接待老贾的负责人姓王。王某告诉老贾,假如已经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那么可以通用,不必再培训;如果没有,就得赶紧参加培训了,20天后可以拿到驾驶证。

    王某还拿出盖有“天台县电瓶车培训中心(中交)”公章的材料给老贾看,称自己是有关部门直接授权的,天台就此一家。

    老贾深信不疑,当即交了280元培训费,然后领着王某给的培训材料,安心地回家了。

    有人信了,也有人怀疑,小伙阿磊拿着传单直接找到了交警大队。

    交警一看,压根没有这回事啊,赶紧将情况告诉了平桥派出所民警。

    平桥派出所民警换上便衣去暗查。见民警进来咨询,王某以为又有新客户上门,洋洋洒洒介绍了一番考证流程,并拿出了事先准备的材料给民警看,拍着胸脯保证自己是中央授权的,绝对可靠。

    “忘记带钱了,回家拿了再过来。”民警找了个借口,赶回派出所汇报情况。

    昨天一早,王某在“培训中心”被抓了。人赃并获,王某很快交代了犯罪事实。

    王某今年36岁,天台人,书读得不多,混迹社会多年,打过工做过小生意,一直没挣到钱。有一天,他看着路上来来往往那么多的电动车,还有墙上、电线杆上随处张贴的广告单,突然萌发了一个念头:是不是可以假借电动车须培训考证来骗点钱?

    他还花了点心思,杜撰了“天台县电瓶车培训中心”这个单位,伪造了通知、培训事项等材料,找人刻了一枚中国交通部授权的“公章”,甚至专门租了个店面做了醒目的大广告牌。

    10月底,基本准备就绪,他决定拿街头镇作为试点,于是拿着传单到街头镇的各个村落到处张贴了一番,然后就窝在培训中心“守株待兔”。王某确实骗到了一些钱,只是还没来得及等到第一批“电动车驾驶证”出炉,民警就找上门了。

    目前,案件还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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