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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后准驾不符且套牌 男子多项违法一次被记36分

    时间:2014-11-06 07:43:00  来源:  作者:

    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的车辆以及驾驶套牌车辆是三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任何一项违法都将受到被记12分的处罚,然而竟然有人一次性将三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都占全了。

    经了解,11月4日下午,乐清人谢某到乐清市区交警中队处理交通违法。然而处理民警检查后发现,谢某竟然一次性违反了多项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持有C证的他饮酒后驾驶套牌的二轮摩托车,另外驾驶的车辆还未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民警对其作出罚款4812元,C1驾驶证记36分的处罚。

    而谢某对其多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据介绍,11月2日凌晨,他在市区某排档喝了三瓶雪花啤酒,随后抱着侥幸心理,独自驾车回家。凌晨1时许经过城南街道万岙村附近的上坡路时,被设卡执勤的交警当场查获。

    执勤民警发现他存在酒后驾驶的嫌疑,且无法提供车辆行驶证。面对民警的询问,谢某极力狡辩称自己没有喝酒,且称车子手续都是齐全的,只是忘记随身携带而已。现场民警对谢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71mg/100mL,系酒后驾车。

    随后,民警依法分别对其酒驾行为罚款2000元、记12分,对其驾驶套牌车辆行为罚款2000元、记12分,对其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相符车辆的行为罚款500元,记12分,对其驾驶车辆未办理交强险罚款312元,共计作出罚款4812元,记36分的处罚,谢某最终为其违法行为付出了高昂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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