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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妻找人顶包登记借款数十万 被告残疾丈夫称无辜

    时间:2014-11-04 23:42:00  来源:  作者:

    结婚二十余年,女子竟然背着残疾丈夫偷偷抵押房子向他人借款几十万,而更令人咋舌的是,借款前的半个月该名女子还另找他人顶包登记结婚。11月4日,浙江省台州市三门法院再次对这起案件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原告老何经营一早餐店。今年2月底,因为资金紧张他向三门县法院递交了一份诉状,称在两年前,被告林先生、陈女士夫妇经被告王先生担保,向他借了28万元,并说好2013年还钱。被告林先生夫妇以共同所有的房屋一套为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并于2012年办理了房屋抵押他项权证。

    借款到期后,林先生夫妇没有按约还款,王先生也没有履行保证责任。因此老何告上法院,要求林先生夫妇还款,还要求法院确认他对抵押的房屋有优先受偿权,被告王先生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老何说他与王先生是同村,当时,陈女士因为承包绿化工程缺钱,便让王先生介绍到老何这里借钱,谁知这一借就没影儿。

    今年4月21日,三门法院民三庭对该案进行了第一次公开审理,开庭的时候老何委托的律师,被告林先生、保证人王先生都到庭,唯有陈女士没有到。

    庭审的时候,林先生看了老何的状纸就急了,他说自己根本就不知道老婆借款以及抵押房子的事情。看完老何提供的借条,林先生说上面的签名和捺印不是他的,几年前他出车祸变成肢体残疾人,根本没有能力签名。

    而保证人王先生却对老何所说没有异议。老何说当时是王先生把已经写好的借条交给他,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手续后,老何就把28万元交给王先生。王先生也承认收钱后便直接交给陈女士。

    于是,林先生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对借条上及房屋抵押登记手续中的按印真实性进行鉴定。经浙江汉博司法鉴定中心鉴定,上述按印确实不是林先生的。

    因为案件涉及夫妻共同债务,老何的律师去民政局调取了林先生与陈女士的婚姻登记资料,而林先生却说自己没有登记过,他与陈女士是事实婚姻。

    为此,法院去民政局核实发现婚姻登记所用照片上的男子与林先生不是同一人,这个人冒名顶替林先生在借款前的半个月与陈女士登记结婚并办理了抵押。

    据当时房管处经办人俞某回忆,当天,陈女士到他那里说要把房屋抵押给老何,但丈夫林先生身体残疾行走不便在停车场,老俞便亲自到停车场核查自称“林先生”情况,并让其在相关材料上按指印后办理手续。

    案件审理至此,借款的陈女士一直未曾露面。

    法院对该案进行审理后认为本案案情复杂,故未作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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