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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浙江男子迷晕贩卖农村土狗 因盗窃罪获刑

    时间:2014-11-01 15:15:00  来源:  作者:

    中新浙江网10月31日电(见习记者 施佳秀 通讯员 钱俊皓)秋冬季节,狗肉市暖,农村土狗已进入盗猎者的视野。浙江“90后”的周某带着2个未成年人租车到农村偷狗,他们在香喷喷的鸡爪上下了迷药,丢在土狗的面前,土狗“啊唔”一口咬进嘴里,片刻“迷倒”在地。记者31日获悉,周某因盗狗被浙江衢州衢江法院以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90后”的周某系衢州衢江区廿里镇的无业人员,曾因吸毒被行政拘留。

    2013年12月下旬的一天,周某在镇上一饭店吃饭时忽闻阵阵狗肉香,原来隔壁餐桌上了一盘香味扑鼻的狗肉,馋得周某直流口水,周某由此萌生了盗狗邪念。

    同年12月20日下午,周某租来一辆面包车,叫来两个小伙伴黄某、吴某(均系未成年人、另案处理),买来一斤香喷喷的鸡爪和迷魂药,三个人先每人吃2个鸡爪,后将迷魂药拌进鸡爪中,周某还特意吩咐两个小伙伴不能再吃鸡爪了,否则要去医院抢救的。

    一切准备妥当后,他们开车来到了江山市上余镇某村,看见一条大黄狗(土狗)在一村民家门口悠闲地卧着,周某便将车停在适当位置,黄某、吴某下车悄悄地走过去,将一个上过迷魂药的香喷喷的鸡爪丢在大黄狗的面前,大黄狗“啊唔”一口咬进嘴里,咬了几下便“迷倒”在地,紧接着周某将大黄狗抬上车后开车走人。

    在江山市农村跑了2天偷了4条土狗,均卖给了路边饭店,得款700多元。第3天中午,他们开车到衢江区后溪镇政府门前,采用同样的方式偷了一条土狗放进面包车内,结果被当地村民发现并抓获而案发。后查明周某、黄某、吴某三人盗窃5条土狗,计价值114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多次结伙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且系共同犯罪。鉴于其归案后能如实供述罪行,退出全部违法所得,遂依法对其作出了开头的一审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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