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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骗子号称不花钱可买新车 无业男子陷债务陷阱

    时间:2014-10-31 15:47:00  来源:  作者:

    一分钱不出就能买一辆新车,不少人钻进了骗子设下的圈套,银行、担保公司也深受其害,被骗案值200多万元。嘉善警方经过近一年的艰苦侦查,终于破获这起购车骗取贷款案,已抓获犯罪嫌疑人7名。10月10日,主要犯罪嫌疑人朱某、申某被移送起诉。

    买新车办透支信用卡

    去年6月的一天,马某听朋友说,嘉善有个外地人申某可以帮人办理银行透支卡,而且是大额的,办好银行透支卡,申某还能帮着刷卡套取现金,但前提条件是,必须在申某那里购买一辆新车,因为只有名下有车,才能办理大额的银行透支卡。申某声称首付款由他找人垫付,购车人一分钱也不用出。

    竟有这等好事,急着用钱的马某高兴不已,马上来到申某开办的资产管理公司,想办张透支额度大的信用卡。申某听说马某的来意后说:“要买辆好车就能办理高额度的信用卡。”随即,他推荐道:“买辆宝马525型号的轿车,车价42万余元,加上购置税、保险、高额利息等费用总价54万元。”

    首付22万元由申某的朋友朱某垫付,30多万元由申某找担保公司签订贷款合同后向银行贷款,但要有马某本人的收入证明、身份证、户口本以及担保人。

    申某得知马某没有工作和经济来源,并且做这种事不想让老婆知道,便对马某说:“我会帮你开收入证明和未婚证明。”之后,申某带着马某来到一家汽车销售公司,当时有某银行和桐乡某担保公司的工作人员在场,申某让马某将身份证、户口本、年收入10多万元的假证明和假单身证明等交给他们。

    马某按照申某的要求找了两个担保人,马某和担保人一起在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上签字。在警方调查时,马某告诉民警,申某让我随便找两个担保人,没有担保能力没关系,只是签个字而已,我和两个担保人根本没有仔细看贷款协议上的内容,就签了字,只想搞到新车,办理银行透支卡。

    申某和马某一起拿着新车证件,到某银行以马某的名义办理了5万元的信用透支卡。申某将5万元钱取出,全部归为己有,还收取10%的所谓点头费。

    新车抵押在朱某那里。买车时的贷款都是以马某的名义贷的,马某家一贫如洗,根本没能力还贷,马某的如意算盘犹如竹篮打水一场空。追债的银行和担保公司让马某寝食难安。

    专找文化程度低的担保人

    接到某担保公司报案后,嘉善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和陶庄派出所立即展开侦查。经查,申某,20多岁,河南人,在嘉善开了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生意清淡,没赚什么钱。朱某,30多岁,嘉善人,做二手车中介,代办汽车购买、上牌、验车等相关手续的生意。

    去年4月,申某和朱某在生意场上相识,两人都为赚钱发愁,冥思苦想,终于想出了帮人购新车骗贷款的主意。他俩发现一些文化程度不高的年轻人想买新车,但没有钱,还有人想借钱,但没地方借。这让申某和朱某看到了“商机”。

    他们心怀鬼胎,精心策划,由朱某垫付购车人的首付款,其余款项由申某出“点子”让购车人与担保公司、银行签订贷款协议,钻其管理漏洞,骗取贷款,把债务压在购车人的身上,从中获利。

    据申某和朱某交代,购车人与担保公司、银行签订贷款协议是个浑水摸鱼的过程,越是文化程度低越是最好的担保人,他们搞不清楚担保的内容和应负的法律责任,只想搞到车和钱,稀里糊涂地就在协议上签字。银行和担保公司审查贷款协议比较粗,对贷款人的家底不作实地调查,很容易掉进陷阱。

    据警方查证,申某和朱某等人以购新车骗贷款手段合伙作案10多起,案值20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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