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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永嘉县五企业造假 套取农业补助103万

    时间:2014-10-31 07:35:00  来源:  作者:

    不久前,永嘉法院开庭审理原永嘉县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叶建平腐败一案揭示,谁有资格拿农业科技及项目资金补助,拿多少,背后的关系很微妙。昨天,同样在该法院,永嘉县财政局农业科原科长胡某受审时,关于农业补助,披露出更多令人瞠目结舌的细节。

    今年49岁的胡某2013年2月6日被任命为永嘉县财政局农业科科长,当年下半年,参加永嘉县农业产业化联席会议,参与对永嘉县农业产业化项目的立项、审核,并负责农业产业化项目补助资金的整合监管及审批拨付工作。

    法庭上,检察机关指出, 五家公司以虚报项目投资额或多头申报等形式套取农业补助资金103万,胡某在对这五家公司的农业产业化项目审核及资金拨付过程中,严重不负责任,在没有查看相应的账本、有效支出凭证以及没有充分的补助依据下,未认真审核便拨付相应的补助资金。

    颇耐人寻味的是,其中一家公司通过虚报投资额套取财政补助资金31万余元。该公司责人潘某,为了自己的项目能通过验收并获得更多农业补助,多次找到胡某要求关照。潘某先后3次送给胡某一台佳能单反相机、5张面值1000元的超市卡及现金2万元。今年7月1日,在得知潘某被检察机关带走后,胡某将2万元现金退还给潘某的儿子。

    此外,胡某在归案后,主动交代自己还在其他涉农审批过程中,收受了他人送的金块、香烟券、购物卡等财物,共计受贿48540元。

    法庭上,对于公诉人指控的玩忽职守罪,胡某辩称,他中间生病住院了许久,没有充分的时间去学习相关的文件;审查是以验收的真实性为依据的,错在验收,他无法控制,但他已经尽到了审查义务。

    胡某反复强调:“决定都是联席会议作出的,我没有责任。”

    对于收受潘某2万元一节,胡某则称,一直想着把钱还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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