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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1日起金华交警微信平台可处理省内交通违法

    时间:2017-06-02 14:03:00  来源:  作者:

    金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今天通报称,从6月1日起,省内高速、铁路、机场的交通违法行为可通过金华交警微信平台和金华公安服务在线处理了。也就是说,市民可以在智能手机上处理省内高速、铁路、机场的交通违法了。

    一直以来,高速、铁路、机场分属不同的违法处理系统,处理这三类违法行为必须一个部门一个部门的跑,十分不方便。为深入贯彻“最多跑一次”改革工作,方便驾驶员处理这三类交通违法行为,金华交警积极筹措,打通数据壁垒,6月1日,金华交警联合高速、铁路、机场等相关部门开通的自助处理系统正式上线,通过金华交警微信平台、金华公安服务在线均可处理所有的简易处罚监控记录违法行为。

    其实,在今年4月份,金华交警已实现省内高速、铁路、机场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窗式处理模式:驾驶员只要到地方交警处罚中心就可以处理省内高速、铁路、机场所有的简易处罚监控记录违法行为。但现在,更是将“只跑一次”变为“一次也不跑”,动动手指,就可以将交通违法处理完毕。

    哪些情况不能通过手机处理省内高速、铁路、机场的交通违法行为?

    (一)无法确认驾驶人,仍由行为发生地的交警部门办理。

    (二)对超速50%以上监控记录违法行为且符合以下几种情形的,仍由行为发生地的交警部门办理:

    1、中型及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和限速100公里/小时以上(含)的城市快速路上行驶速度超过160公里/小时(含)。

    2、中型及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以外的机动车,在非高速公路道路(限速100公里/小时以上(含)的城市快速路除外)上行驶速度超过135公里/小时(含)的。

    3、中型及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道路上超速50%以上或在非高速公路道路上速度值超过100公里/小时(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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