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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发生一起山核桃买卖诈骗案 击中很多人痛点

    时间:2017-06-03 08:29:00  来源:  作者:

    生活中总有一类人,初次相逢与人共事,尽显豪气大方之势,然而后面却隐藏着一个早已预谋好的大陷阱。

    近日,杭州临安警方经过半个多月的缜密侦查,辗转四省九地,成功破获一起涉案价值23万余元的山核桃买卖诈骗案,犯罪嫌疑人程某被警方成功抓获。

    与此同时,受害人杨某成功取回全部被骗货款23万余元,并送上一面印有“秉公执法 热心为民 破案速度 清正廉洁”的锦旗,以表感谢。

    5月1日,临安市公安局昌北派出所接到杨某报警称,在2016年下半年,一男子以做山核桃生意为名,骗走其价值人民币23万余元的湖南山核桃42500斤。

    接到报案后,昌北派出所分管刑侦副所长陈刚立即开展深入细致地调查工作。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情况,陈刚立即带队赶赴江苏无锡、上海、安徽、义乌、金华、宁波以及临安周边等四省九地开展调查取证工作。

    通过全面收集和固定证据,5月13日,陈刚副所长带队在临安市区将犯罪嫌疑人程某成功抓获。

    在铁证面前,程某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其交代,2016年10月初,程某前往湖南怀化采购山核桃,认识了山核桃生意的杨某(女,湖南怀化人),发现杨某为人老实厚道可以做合伙生意。便声称将在湖南成立山核桃厂,为进一步获取杨某的信任,程某当即买下杨某价值10万余元的17000余斤的湖南山核桃,并付了全款。

    同年12月,程某带杨某参观岛石一炒货厂,谎称是其本人开设的,并称要做一笔大额的山核桃加工生意,将购买杨某全部的山核桃库存,并承诺三天后支付全款。

    杨某认为之前与程某合作愉快,工厂资质均全,效益也良好,便在未签订购买合同、开具其他单据的情况下,将价值23万余元的42500斤山核桃发货至程某。而后,程某便一直以山核桃没卖出去、货款未回笼等虚假理由,开具虚假欠条,提供虚假信息等行为骗取受害人杨某的山核桃。

    目前,追回的23万余元涉案款已发还受害人杨某,犯罪嫌疑人杨某已被依法逮捕,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提醒:寻找生意合作伙伴,要了解对方基本情况,开展任何生意项目必须签订有效合同,保障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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