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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去年发生预付式消费投诉案件1555起

    时间:2017-06-18 20:16:00  来源:  作者:

    如今,预付式消费,已经成为普遍的消费模式。也就是,消费者预付费用,延期消费商家服务和产品,以获取一定的优惠。可这种消费,一旦商家跑路,消费者的预付款难以保障。对此,温州市消保委于今日致函商务部市场秩序司,要求加强对预付消费行为的监管和处罚力度。

    市消保委公布的一组数据显示:2016年,温州地区关于预付消费的投诉案件共计1555起,涉及餐饮、美容美发、食品保健品、体育用品等各个领域,因消费者自身原因导致的投诉合计211件,约占13%,因商家的原因引起的投诉有1344件,约占87%,其中因商家停业、歇业、失联引起的投诉共计820,约占53%,凸显了问题的严重性。

    据统计,2016年温州因预付消费业务开展不利而直接跑路商家就已经多达263家,殃及众多消费者,已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和负面的社会影响,甚至屡发群体事件。不法商家通过预付消费业务损害消费者权益事件在浙江乃至全国范围内都广泛存在。此现象的背后,是商务系统基层单位在预付卡管理上监督不到位,消费者意见很大。而且一定程度上助长和加剧不法商家利用预付式消费坑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

    依据商务部颁布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商务部及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对预付消费业务负有法定的监督管理职责,并有权对违反该办法的主体予以行政处罚。经市消保委调查,以预付消费业务开展应在商务部门备案为例,温州地区开展预付消费业务商事主体中已备案的仅为12家,在浙江省范围内,已经备案的主体188家,而备案的大多为大型商场内的知名品牌商家,预付消费备案制度实施覆盖极为有限。在消保委调解预付卡消费纠纷时,绝大多数的商家及消费者不知道国家有出台过预付卡管理的规定,不清楚预付卡的监管主体。

    对此,市消保委给商务部市场秩序司提出四点建议:加强预付消费备案制度的宣传、引导,特别是要将备案制监管“落地”;尽快建立、健全“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业务信息系统”,通过大数据手段与地方政府的信用系统联网,以此对违法行为施以震慑;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对商家违法违规行为开展整治和处罚,并将典型案例公之于众,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引导市场预付消费行为的健康良性开展;对监管不到位导致商家频发预付卡违约事件的基层单位予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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