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浙江新闻 > 男子用高回报网络刷单做诱饵诈骗 最终落网
  • 男子用高回报网络刷单做诱饵诈骗 最终落网

    时间:2017-06-21 16:38:00  来源:  作者:

    因经济拮据,遂产生做“淘宝刷单”生意的想法,以在网上招聘刷单人员进行诈骗的方式,骗得6名被害人2万余元,并购买淘宝买家支付宝账号、收获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15000多条。6月19日,宁波市宁海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

    2016年9月,福建籍林某来到江西南昌找工作,工作没找到却开始动起了做“淘宝刷单”生意的歪脑筋。林某准备了电脑、4G网卡、支付宝账户、QQ、诈骗聊天模板等,然后在网上发布招聘兼职刷单的广告,并留下QQ号码作为联系方式,开始了诈骗。刘某就是在宁波的受害者之一。

    2016年10月14日,刘某在网上看到淘宝刷单兼职信息,遂加对方QQ为好友。聊天中,对方QQ谎称是某网络科技公司专门帮淘宝、京东等商家做刷单生意的,并发给刘某虚假的公司合同和工作证扫描件,骗取刘某信任。然后对方QQ发给刘某一个女士衣服购物链接和支付宝二维码,表示最近淘宝刷单比较多,让刘某通过支付宝扫描付款方式进行支付,之后会返还本金120,再加佣金5元。刘某尝试点了这个链接交了120元,并截图给对方QQ,随后刘某支付宝账户就收到了返还的125元。刘某一看确实返钱了,就不再怀疑,在对方QQ的指示下,继续做任务购买东西。这次对方要求刘某刷一笔单,但需分两次刷,第一次要购买1件单价为600元的商品,第二次要购买4件单价为800的商品,刘某以同样方式购买了两件商品后就要求对方返钱。可是对方称刘某没有完成任务不能返回一分钱,刘某意识到被骗,到公安机关报案。今年5月12日,林某在江西南昌被宁海县公安局抓获归案。

    据调查,林某有计划的进行诈骗,每次要求被害人购买100元左右的单件物品,并通过扫支付宝二维码或微信二维码的方式付款,同时及时返还第一笔本金和佣金,骗取被害人信任后,让被害人再次购买金额较大的商品,然后以任务未完成不返还本金为由驱使被害人多次购买商品并要求以同样方式付款,而不再归还本金和佣金,骗取被害人钱财。2016年10月至2017年5月,林某以相同方式在网上招聘刷单人员进行诈骗,骗得来自北京、浙江、安徽等多个省市6名被害人2万余元,并购买淘宝买家支付宝账号、收获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15000多条。

    犯罪嫌疑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诈骗罪;通过购买的方式获取公民个人信息,其行为已经触犯《刑法》,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017年6月19日,宁海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林某。

    检察官提醒:

    从法律上来讲,网络刷单行为也是一种违法行为,且存在的风险极大,比如,对方提供的网络链接是否安全?自行垫付的本金是否能及时返还?所以,不要轻易将个人信息提供给无关人员,平时应该妥善处置快递单、车票、购物小票等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则应及时寻求合法方式救济。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