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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男子探望女儿遇阻欲起诉前妻 经诉苦后皆大欢喜

    时间:2017-06-22 14:32:00  来源:  作者:

    温州平阳男子张某很是恼火,离婚后,前妻向法院起诉变更了抚养权,他因思念女儿,多次前去探望,却几次三番未能如愿。于是,张某一气之下来到法院,想要起诉前妻,主张探望权。

    起诉前,他找到原案件的承办法官诉苦,得到了更让人欣喜的结果。

    离婚5年,前妻起诉变更抚养权

    张某今年39岁,前妻林某比他小一岁。2004年,两人经人介绍后相识结婚,次年生育了女儿小张。

    可婚后的生活并不如两人想的那般美满,由于家庭琐事和性格原因,两人经常发生争吵。最终,这段婚姻走到了尽头。2012年,双方签署了离婚协议,女儿小张归张某抚养。

    离婚后,由于张某工作繁忙,小张一直寄住在爷爷奶奶家,由两位老人照看。张某得空时,便过去看望女儿。

    林某想着女儿还小,老人家年纪大了,不便照看孩子。因此在2015年时,她将小张接回自己身边照顾。一晃两年过去了,林某觉得心里不踏实,今年年初向法院起诉,请求变更抚养权。

    此案的承办法官表示,因小张已年满10周岁,在审理过程中也征询了小张的意见,小张明确表示更愿意与母亲共同生活。考虑到小张目前的生活现状,从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出发,法院认为小张跟随母亲林某生活更为适宜,故而支持林某的诉讼请求。

    父亲思念女儿探望受阻,怒了

    张某说,抚养权变更后,他十分想念女儿,便多次前往探望,但遭到了前妻林某的拒绝。一次,他跑到小张学校打算自行接走,学校老师得知后,担心张某这样做会对小张造成心理伤害,因此拒绝了他的要求。

    “凭什么不让我看自己的女儿,变更了抚养权后,我也有探望权,我要起诉林某。”这下,张某急了,怒气冲冲地来到平阳法院,找到原案件的承办法官诉苦。

    承办法官了解情况后,首先对张某进行了劝导:“我自己也有孩子,很理解你的心情。但你现在起诉,女儿知道父母又闹上法庭,心理肯定会受到伤害,你先缓一缓,我联系林某过来你们先调解。”

    张某一听,也担心女儿受到影响,怒气消了一半,同意了法官的调解建议。

    调解回访,女儿性格开朗许多

    几天后,法官组织双方调解,并引入心理疏导机制,邀请了心理咨询师参与。

    记者从该院了解到,在张某、林某与心理咨询师交谈过程中,心理咨询师逐步引导他们理性看待子女的教育成长问题,表示离异本身对子女心理已造成影响,这时更应该让她体会到父母双方的关爱。

    经过沟通,林某终于意识到,在女儿的成长过程中,父爱不可或缺。张某也承认了自己擅自想从学校带走女儿的行为不妥。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在不影响小张学习的情况下,张某事先告知林某,可前往探望小张。

    事后,法官对双方进行了回访。林某提及上次的调解开心不已,她说,原先一个人带女儿压力很大,离婚后,她感觉到女儿也越来越内向,现在孩子父亲时不时来探望,女儿性格也开朗了许多。

    对此结果,张某也有着相同感受,他对自己能正常探望女儿感到欣喜不已。

    承办法官提醒,为了让未成年人身体和精神都能够健康成长,离婚后父母双方应该更关注孩子的身心发展,非抚养权人应该积极探望孩子,抚养权人应当为探望主动创造条件,双方多沟通多交流,以减轻父母离异给子女造成的感情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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