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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一女子将儿子儿媳告上法庭 要求还70万房款

    时间:2017-06-27 19:10:00  来源:  作者:

    6月26日,杭州萧山法院审理了一起民间借贷案。只不过,原被告双方的关系比较特殊——原告杨阿姨,50后,她将自己的儿子儿媳告上了法庭。

    杨阿姨的儿子小丁,80后,2011年与自己小一岁的小李结婚。两人婚后购买房屋一套,当时由婆婆杨阿姨出资部分款项用于购房及装修。

    小夫妻因感情不和,小丁已两次起诉至法院要求与妻子离婚,但均被驳回。两人闹离婚后,杨阿姨拿着儿子出具的70万元欠条,以夫妻共同债务到法庭起诉儿子儿媳,要求归还这70万元。

    开庭后,杨阿姨态度坚决:要求儿子儿媳归购房及装修的70万元。

    对此,儿子小丁说当时他要买房子时妈妈是不同意,买房时就说是借的,以后慢慢还。但他现在每月只有2000多元的工资,没有能力归还。

    对于这张借条,儿媳小李却有另外一番说辞。她说,借条是2015年年底小丁写给他妈妈的,2016年丈夫两次起诉要求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此外,她对借条的形成及书写的相关原因并不知情,接到法院法院本案开庭的传票时才知晓。

    “这张借条是原告与被告丁某相互串通写的,因为上面所写的借款数额与丁某两次向法院起诉诉讼的描述均不相同。”小李的代理律师认为,丁某在起诉离婚时写规避我国法律关于赠予的法律规定,以便在日后的离婚案件中,迫使妻子“净身出户”。

    对此,小丁的说法是,母亲当时提供购房款50.7万元,此后装修又花了12.3万元,另外还有开销,最后合计是70万元。当时起诉离婚时,装修支付没有凭证,只有购房款有凭证,才写了购房款。

    法庭上,法官问:购买房子时,两被告的夫妻感情如何?

    杨阿姨说,儿子儿媳一直很晚回来,孩子出生后至今都是她带的,奶粉尿不湿也全靠老两口出钱。不仅如此,儿媳没有工作却很喜欢旅游,不仅常去旅游,还喜欢买名牌包包。

    小李说,2013年买房时,夫妻感情是好的,也是丈夫要搬出去的,因为当时他们母子关系不好。

    法官又问杨阿姨:婚后你与儿媳小李的关系如何?

    杨阿姨说:不好。

    儿媳小李却说:还可以。从小夫妻闹离婚后,婆媳关系才开始不好的。结婚之后,夫妻俩手头有聘礼礼金40多万元,之后出门旅游了一趟,夫妻俩买了手表等物品,回来时还剩余20多万元。

    小李还说,不可否认,婆婆在买房时出具了部分资金,但当时丈夫说卡里有20多万元打给婆婆,让婆婆去付房款,而且还说了房子是赠予的。

    法官问小丁:为何当时没出具借条?离婚案子时小李提到购房款是你父母赠予的,你为何没有提出到借条的事?

    小丁说,因为妈妈有其他贷款,钱还没有还掉,想付清了之后再写。离婚案开庭前,起诉状是律师帮忙写的,律师没提,我也没提。

    庭审前,法官将杨阿姨单独叫进去做了笔录,并询问了其儿子小丁出具这张借条时的详细情况。但在庭审过程中,法官指出,杨阿姨的陈述与被告小丁的陈述是不一致的。

    那么,这钱究竟是赠予还是借贷?

    法院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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