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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嘉兴百余位老人投资居家养老 600多万差点打水漂

    时间:2017-06-30 14:19:00  来源:  作者:

    嘉兴百余位老人投资居家养老 600多万差点打水漂

    嘉兴市桐乡市的100多位老年人,把六百多万元养老钱放在一家投资公司,明面上说是投资公司的居家养老项目,实际上就是高利贷。所幸,报警后公司被查封,六百多万全数退还。虽然钱退了,但是公司经理陈某等五人,还是因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站上了法庭。

    陈某,江西人,今年29岁。2015年7月,受总公司委托,陈某在桐乡成立家晚投资公司,经营范围是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公司的营业执照上,明明白白写着不得从事吸收存款,融资担保,向社会公众集资等业务,但是陈某明知故犯。通过网上和人才市场,陈某招兵买马,成立人事部,后勤部,财务部,客服部,然后开始推销所谓的居家养老项目。

    公司选定的推销对象以老年人为主,业务员在各个小区还有菜场分发传单收集老年人信息,为讨老年人欢心,他们经常会免费派送一些大米、餐巾纸之类的小礼品。

    成功吸引了一批老年客户后,陈某公司下面的四个客服组的业务员,就开始卖力地让老年人投资公司的居家养老项目,承诺可以获得11%到16.3%不等的年回报率,投资越多,利息越高。

    有这么高的利息,自然吸引了很多老年人,他们纷纷把自己的养老钱拿来投资。60几岁的李阿姨刚开始投了10万元。每个月,公司都会准时把利息打在李阿姨的账户上,看到来钱这么快,李阿姨又追加投资了20万元。

    从2015年7月到2016年3月,陈某的公司以购买居家养老服务的名义,向李阿姨等100多位老年人,非法吸收存款633万元。其中康某非法吸收331万元,李某虎非法吸收92万元,李某熙非法吸收139万元,吴某非法吸收71万元。

    考虑到投资风险,2016年3月,有部分老年人在子女的干涉下,到公司要求退还投资款,遭到陈某等人的拒绝。接到报警后,警方马上冻结了陈某他们总公司账户上的资金,将存款全部退还给了这些老人。

    陈某等五人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633万元,扰乱金融秩序,数额巨大,桐乡市人民法院判处五人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陈某涉案金额最高,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十二万元;其余被告获刑不等,均受到了相应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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