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一篮桃子的钱,我替他付了!”昨日,在画溪街道一果园路旁,湖州长兴县公安局刑事侦查中心民警陈威自掏腰包,为一名偷摘桃子的小偷买单……
报警—果园桃子被人偷摘
6月29日下午3点多,长兴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一个报警电话,报警的是一种植户,称自家种的桃子被偷了。值班民警陈威接报后立即赶往案发现场。
在画溪街道姚家桥村一果园路旁,一辆三轮车上放着一篮桃子,种植户王师傅正拉扯着偷桃人的衣服让其赔偿。
“你们先冷静下!”陈威稳住双方后,立即开展了调查。经询问,偷桃人赵忠(化名),身有残疾,长兴本地人,对偷桃一事当即承认。
偷桃—只为给两个女儿尝尝鲜
经过进一步了解,陈威得知赵忠家境困难,妻子没有固定收入,家中两个女儿要供养读书,而自己则以抓黄鳝卖钱补贴家用。
“自己骑车经过果园,想着女儿们好久没吃过新鲜水果了,便想‘摘’些桃子给他们尝尝鲜。”为了省钱,赵忠出此下策。
现场,赵忠想赔偿种植户的损失,但翻边全身的口袋也未找出一毛钱。
心酸—民警自掏腰包为其付钱
知道赵忠的处境后,陈威感到一阵心酸。面对种植户合理的赔偿要求和当事人的捉襟见肘的困境,陈威动了恻隐之心。
“他这一篮桃子的钱,我替他付了!”陈威与农户沟通后,主动掏出一张百元人民币,替赵忠买了单。
因赵忠盗窃价值小且情节轻微,最终对其不予处罚。
“对你的父爱我表示钦佩,但这不是偷的理由,法律面前可没有特殊啊……”经一番说教后,陈威对赵忠予以教育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