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防夜防,家贼难防,因囊中羞涩,丽水云和一男子动起家人的歪脑筋,三番五次向其母亲伸黑手。
6月30日,云和县人民法院,就公开审理了一起这样的案件。
2017年1月底,被告人杨某多次到云和县元和街道独山小区自己的家中盗取母亲的现金,每次盗取金额为100人民币,在2017年6月18日,杨某在家中,用皮箱钥匙打开皮箱盗取40元人民币,并从其母亲的卧床底下窃得一条价值人民币4350的黄金手链。
法院审理认为 ,被告人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价值共计人民币5300多元。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当庭宣判:被告人杨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拘役3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