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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舟山村民偷挖别人家树种自家田 欲骗补偿款

    时间:2017-07-02 09:16:00  来源:  作者:

    知悉政府划定征地范围后,部分村民瞅准“时机”,在自家土地上抢种树苗等作物,企图借此获得更多政府补偿款。更有甚者,还干起了挖别人家树种自家田的违法勾当。

    6月28日,定海检察院对一起偷树抢种骗补案件提起公诉。这是今年以来,该院办理的第二起抢种骗补类案件。

    人心不足蛇吞象

    这四人被自己贪念所害

    在新区开发建设的浪潮中,征地拆迁是必不可少的环节,这让一部分人看到了“商机”。

    孔某舟、孔某龙、朱某是临城人,2015年11月,3人合伙在本岛329国道南侧租赁了一处农村集体土地,种植了大量罗汉松。

    去年8月,该地块被政府征用,孔某舟等3人获得了一笔巨额苗木赔偿款。随后,该土地上的树木均被移交给当地管委会。

    而孔某舟、孔某龙、朱某、柴某等4人还想发一笔财,相中了位于新城某中学北侧的一块空地,猜测不久之后该地块也会被政府征收。

    为减少成本,他们玩起了“移花接木”的把戏。“树苗就去原来的地方挖。 ”四人盘算后决定,将已上交政府的苗木移植到现在的“发财地”。

    说干就干,他们通过中间人租赁了这块土地,之后,朱某雇佣几个小工偷树、栽树。

    偷到第4天,负责该地块征收工作的工作人员发现了异样,遂报了警。截至案发,孔某舟、孔某龙、朱某、柴某等人一共偷种罗汉树804棵,价值9.6万余元。

    今年年初,定海检察院以盗窃罪对孔某舟等4人提起公诉。4月,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对4人作出一审判决。孔某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3万元;孔某龙、朱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各处罚金3万元;柴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缓刑2年,并处罚金2000元;扣押在案的804棵罗汉松发还被害单位。

    挖别人家的树种自己家田

    “偷鸡不成蚀把米”

    近年来,长峙岛开发建设步伐不断加快,正因如此,拆迁补偿也成为部分岛上居民的“发家之道”。

    在岛上生活了大半辈子的何某,更是天天盯着拆迁补偿,四处打探消息。去年12月,何某获悉:他所在的村子要建一所学校。

    一天上午,何某见到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在村民姜某的苗圃内为树木估价。为多得补偿,他便起了偷树骗补念头。

    当天中午,何某打电话联系几个小工帮他种树,因自知挖别人家的树种到自己地里是偷盗行为,他让小工们晚上来种树。

    当晚,何某特地让女婿开车接来小工,并在自家田头接上了盏灯。之后,他指挥小工们“挑灯夜战”,从姜某家田头挖出已估价的铁树,种到自家自留地里。

    当晚8时许,警方发现了这起偷盗行为,此时何某已偷种了55棵铁树。因怕败露后难逃重罚,他偷偷拔除其中的40余棵,藏匿于附近河道内。

    6月28日,定海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对何某提起公诉,等待何某的也将是法律的严惩。

    定海检察院办案人员介绍,近年来,随着舟山的建设发展,一些不法分子趁国家征地之机,以租赁承包农民土地为名,在被征地区域内偷栽抢栽各种农作物,抢建各种建筑物,非法骗取国家土地补偿款,“如果涉案人员虚构事实,隐瞒真相,谎报数字,骗取国家钱财,其行为则构成诈骗罪,司法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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