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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舟山这个中学生把父母打到无力还手 背后原因复杂

    时间:2017-07-06 17:11:00  来源:  作者:

    一个案例

    前不久,舟山市人大代表袁优红讲述的一个真实案例:有个家庭父母和孩子发生肢体冲突,警察赶到现场后感到无能为力,因为实施家暴的不是家长而是孩子。这名中学生打得父母没有还手之力,颠覆了一般人对家庭暴力的认知,也足以引起人们对教育与文明的反思。

    关于家庭暴力

    说实话,很多人对家庭暴力并不是很在意,这不仅是因为 “床头吵架床尾和”“棍棒之下出孝子”之类的现象自古有之,更因为随着全社会文明程度的普遍提高,家庭暴力已显著减少。但即使如此,情况仍不容乐观。自去年3月《反家庭暴力法》实施以来,我市就接到家庭暴力投诉47件,接到疑似家庭暴力警情559件,出具告诫书1件,办理法律援助14件,为2名妇女提供了救助庇护。而经百度搜索“儿子打老子”,竟然会有不少类似案例。这一家暴新变种的出现,似乎更值得全社会警醒。

    受“家丑不可外扬”的遮蔽,家庭暴力的实际情况一定会比统计数据更加严重。不错,“儿子打老子”毕竟少见,但与此有关的孝文化稀释却是不可否认的普遍现象,长幼无序、为子不孝正是导致极端行为的温床。

    毫无疑问,对任何形式的家庭暴力,法治绝不能缺位,该立案的要立案,该追究的要追究。除了司法干预之外,全社会也要旗帜鲜明地锄强扶弱反对家暴,这是必不可少的正义导向。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家庭暴力具有特殊性、隐蔽性,法治之猛药只能救急而不能治根。就拿“儿子打老子”来说,难怪警察会感到无能为力。因为,法理好说、家事难断。假如施暴的孩子尚未成年,就只能教育训诫而已,父母反而要承担监护责任;而假如已成年,当然可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问题是,挨打的父母难免又会“父为子隐”,最终多半又会是“清官难断家务事”。

    “儿子打老子”,施暴者无疑既缺德又违法。然而,人之初,性本善。从教育失败的教训来讲,学校、家庭乃至整个社会都难逃其咎。尤其是父母,作为孩子的第一任老师,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过于溺爱、疏于教化,最终把孩子养成了唯我独尊的不孝之子,岂不是自食其果?

    因此,反对家暴除了法治干预,更需要关口前移。也就是通过潜移默化的教育,多管齐下的治理,使更多的人敬畏人伦、敬畏法律,从而达到“治未病”的目的。子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大家都尽心尽力地扮演好为人父母、为人夫妻的家庭角色以及各自的社会角色,“逆天”的孩子也就会少之又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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