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浙江新闻 > 嘉兴一男子酒醉睡路边 14600大洋被路人偷走
  • 嘉兴一男子酒醉睡路边 14600大洋被路人偷走

    时间:2017-07-07 15:27:00  来源:  作者:

    7月1号早上5点多,有个男人向嘉北派出所报警说,老酒喝得太多,竟天当被、地当床在马路边睡着了,直到一觉睡醒,一摸皮夹还在里面的10000多钞票没了,究竟钞票在哪里不见、怎么不见已完全失忆,只好报警求助。

    接警后,警察来到秀仁路常秀街西南角看到了报警人,姓李,而他家就是边上的裕隆公寓。他告诉警察,31号晚上跟几个朋友喝酒,结果喝高了,结果没撑到家,就倒地睡着了,好在路边有监控,警察很快就锁定了一名嫌疑人王某,王某平时以捡垃圾为生。7月4号上午,警察在嘉塍公路找到了王某,并将他带回派出所。王某今年48岁,山东人,到了派出所后,王某承认在秀仁路附近看到过一个钱包,也动过钱包。

    据了解,王某每天晚上十点多出来捡垃圾,一般要捡到凌晨再回家。因此,在王某看来钱是他捡的,并不能算偷。

    犯罪嫌疑人 王某:有监控的我知道,知道肯定是拍到我了,拍到我了心想反正我也不是拿的,在路边捡的,你找我么,我就给你,你不找我,我心想钱就是我的,找就还给你。

    王某说,考虑到钱包里还有各种证件,他只动了钞票的念头,钱包则继续放回原地。

    犯罪嫌疑人王某:钱当时没数,反正就是两叠钞票,放在车上了。 第2天再家里数一数,我也大概数一数,加起来大概数一下14600块。

    虽然王某不承认自己的行为是盗窃,已构成犯罪。但警察觉得王某心里很清楚,拿走别人钱财是有意为之。

    王某给自己定性为捡人钱财,而不是我们公安机关认定的盗窃//因为通过视频侦查,我们发现犯罪嫌疑人王某当时捡钱包的时候,当事人就在旁边,离钱包大概不到一米的距离,主观上明白这个钱包是属于当事人的,所以我们据此定性为盗窃。

    不过,最后在事实面前,王某终究对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还主动将偷走的钞票一分不少还给失主。目前,王某因涉嫌盗窃罪被取保候审。警察提醒广大市民,朋友之间、生意伙伴之间,饮酒要学会控制,一旦有人喝酒,那么就一定要有人送,并且交到他们的家人手中,万一出事,大家都会受牵连。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