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金华婺城公安分局城中派出所接到报案,报案人是某店一个老板娘,她称自己被店内员工用手机偷拍裙底。城中派出所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现场了解后,将嫌疑人代某带回所里讯问,代某承认了偷拍事实,并交代自己已对老板娘偷拍长达一年之久。
据代某交代,他从2016年7月到店里上班。到店里上班后一个多月,天气很热,老板娘便经常会穿裙子到店里,此时的代某便用手机开启摄像功能多次把手机伸到老板娘裙底进行偷拍。代某记得至少偷拍裙底有四次的,每次都是通过手机拍的。2017年5月份,天气逐渐转热,代某色心再起,老板娘穿裙子在店里时,他用自己的手机开启拍摄功能将手机伸到裙底下进行偷拍,直到6月份的时候,屡次作案得手的代某胆子越来越大,用手机摄像功能对老板娘的腿部、胸部进行偷拍。7月1日10时左右,代某在店里趁老板娘干活之际再次下手,被抓现行。
被问及为何要偷拍时,代某称老板娘比较漂亮,穿得比较性感,没有控制住自己。
目前,婺城警方依法对代某处以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民警提醒广大女性:气温逐渐升高,衣着逐渐单薄,出门在外谨防色狼、咸猪手,如遇意外应当大声呼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