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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资理财挣大钱? 嘉兴这户人家讲的原是传销课

    时间:2017-07-11 14:39:00  来源:  作者:

    今年6月,嘉兴秀洲区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王店镇宣传多种理财产品,且这些理财产品的投资回报率都极高,很有可能是传销。

    随后,经侦大队立即与王店派出所展开调查。调查发现,王店一户人家每晚七到八点都会有所谓的讲师进行理财产品介绍,而“听课”的人以老人居多。

    经过连续多日的深入调查,办案民警查实,该窝点打着“联盟币”、“千佳福”、“五行币”等旗号,以1000元、10000元入会,通过不断拉人头获得高额回报的方式进行传销。

    6月29日晚,经侦大队、王店派出所、巡特警大队以及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联合行动,依法查处了该处传销窝点,抓获传销窝点负责人张胜某,张傅某和其妻子周某某,以及其他两名讲师,并当场扣押相关传销资料。

    据了解,张胜某,张傅某,周某某为王店本地人,他们先前也投资过“联盟币”、“五行币”,但最后都被骗得亏了本。不久前,他们又经人介绍并投资了“千佳福”等理财项目并从身边的人中发展下线。

    该项目需要花10000元入会,每天会产生300积分,但每天最多可以提取180积分兑换人民币180元,理论上只需55天就可以回本,而且每推荐一个人加入,推荐者就可以获得入会费20%的提成,也就是2000元。

    面对着高额的回报,附近的许多村民都忍不住变成了他们的下线,殊不知已经陷入传销。值得一提的是,就连张胜某,张傅某,周某某三人直到被抓才知道之前所做的投资都是传销,之前一直以为只是一项投资。

    目前,张胜某,张傅某,周某某以及两名讲师已被秀洲警方依法处理。

    下列行为,属于传销行为

    (一)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

    (二)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

    (三)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

    对于类似的包装人们很难辨别,导致此类传销欺骗性更大。诱骗注册会员、发展下线、获得奖励。无论是以往的传销还是现在的“联盟币”、“千佳福”、“五行币”,反正换汤不换药,变的是马甲,不变的是骗人和传销的实质。

    警方提醒:天上不会掉馅饼。任何事情不可能说像传销组织宣传的那样,那么小的投资,那么短的时间,能给你几十万甚至于上百万的回报,那是绝对不可能的,打着金融创新、互联网+文化产业、普惠金融旗号的理财产品,大家就要擦亮眼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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