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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台州一大姐闹离婚上“公堂” 赤裸裸威胁法官

    时间:2017-07-19 15:17:00  来源:  作者:

    婚姻是两个人的事情,合则聚,不合则散。近日,台州临海有对40多岁的夫妻闹离婚,丈夫叫章龙(化名),妻子叫朱萍(化名)。夫妻两人结婚快20周年了,却因为积聚了近10年的矛盾,一言不合闹上了“公堂”。

    更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朱萍听到自己分不到房产后,气急败坏,竟然当庭撒泼,威胁起法官:“你不把房子的一部分判给我居住,我就住你法官家里去。”

    到底是什么矛盾,让这对夫妻的感情破裂到如此地步?

    章龙和朱萍1998年结婚,第二年就生了一个可爱的儿子。如今儿子已经成年,他们两夫妻却闹得不可开交。

    “这么多年来,她性格暴躁我忍了,但是近些年她竟开始沉迷赌博,经常不回家,对家里的事不闻不问,甚至不怎么关心儿子。最让人寒心的是,去年我腿受伤住院了,她竟然连到医院看我一眼都不来。”说起这些往事,章龙觉得心灰意冷。

    看看现在不再温馨的家,想想两人冷如冰霜的感情,章龙决心要跟朱萍离婚。对于章龙提出的这个要求,朱萍也表示同意,并愿意在法官的主持下调解离婚。

    “这日子我也不想过下去了,他爸妈就住我们旁边,老是动不动就干涉我们的生活,管得太多了。”朱萍觉得章龙就是个“妈宝男”,什么事都听他爸妈的,“他怎么都不想想我的感受……”

    就在本月初,两人对簿公堂。就在经办法官以为这个案子将以调解而结束的时候,朱萍突然情绪激动了起来,她觉得自己不能就这么轻易地离了。朱萍想到自己要是就这么净身出户了,到时候连住的地方都没有,又不可能再回娘家居住,日子没法过下去了。

    于是朱萍当庭提出了一个要求,“离婚可以,但前提是章龙要将他父母位于村里的房屋,分割一部分让我住。”

    经办法官当场作出了解释:按法律规定,夫妻要求分割房子的前提是该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双方对该房子的产权归属并未提交相应证据,法院对这部分的财产无法作出处理。

    听到这一消息,朱萍情绪更激动了,就如同火山喷发一般,完全控制不住自己狂暴的心情。她当场撒泼,连珠炮似的对法官发难,“不给我住的地方我离什么婚,离婚后我住哪里?你如果不把对方父母位于村里的房屋分割一部分给我住,我马上回去收拾行李住你法官家里去。”

    据了解,法院最终驳回了章龙的诉讼请求。

    不过,下定了决心离婚的章龙打算过了6个月的缓冲期限,再次起诉离婚,“她连法官都敢威胁,这脾气真的火爆到极点了,我可忍受不了,这婚必须要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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