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学好,老干坏事”,父母最头疼的可能就是这类“熊孩子”了。胡某虽然已经20出头,但是做的事却一点也不比熊孩子们正经。
胡某是一名厨师,在台州临海一家酒吧上班。3月25日晚上,他在酒吧喝了十几瓶啤酒,又在次日凌晨在夜市摊上喝了五六瓶劲酒。当他走到后塘路时,捡到了一把破旧的东洋刀。男人都有“刀剑情结”,胡某手持东洋刀开启了破坏模式。凌晨五点多,胡某无故对停放在临海古城街道后塘路、荷花路、花园路一带的26辆汽车进行砍砸,并用脚踹踢。后经临海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胡某造成的26辆汽车损失价值达到人民币34214元。
案件审理期间,虽然胡某主动向临海法院缴纳了退赔款人民币34214元,但是他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较为严重,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最终,临海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胡某有期徒刑一年。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