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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柯桥区2017学年幼儿招生工作意见今天出台

    时间:2017-05-24 08:55:00  来源:  作者:

    今天,记者从绍兴柯桥区教体局了解到,柯桥区2017学年幼儿园招生工作意见23日正式出台,今年幼儿园招生,按“柯桥区有户籍或其父母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符合柯桥区规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条件;其他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幼儿。”这三类进行招生,柯桥街道内的公办幼儿园只招收第一类对象入园。

    按三类招生

    据了解,招生对象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期间出生,身体健康的适龄幼儿。招生分三类:第一类为柯桥区有户籍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本人)拥有合法产权住房的适龄幼儿;第二类符合柯桥区规定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园条件的适龄幼儿;第三类为其他流动人口随迁适龄幼儿。

    幼儿招生坚持相对就近入园的原则,分类分批招生,优先满足本镇(街道)有户籍或有房产的3-5周岁适龄幼儿入园。小区配套幼儿园招生时,同等条件下优先满足幼儿园所在小区业主适龄幼儿入园。

    柯桥街道范围内的公办幼儿园只招收第一类对象入园,优先满足柯桥街道有户籍或柯桥街道有房产的幼儿入园,额满为止;民办幼儿园先招收第一类对象入园,如有多余学额,再招收第二类对象入园;若第二类对象新生数超出幼儿园剩余学额,则按《柯桥区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申请表》中柯桥街道教育总支初审通过时间先后予以区分,时间早者优先,额满为止。未能入读柯桥街道民办幼儿园的第二类对象,由教育总支统筹协调安排到华舍、柯岩、湖塘、安昌、齐贤五镇(街道)有多余学额的村级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就读。

    民办幼儿园在满足第一类、第二类对象入园后,如有多余学额,可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第三类对象,额满为止。

    其他镇(街)的中心幼儿园招收第一类对象入园,村级幼儿园(含民办幼儿园)招收第一类、第二类对象入园,均额满为止。民办幼儿园在招收第一、第二类对象入园后,如有多余学额,可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招收第三类对象,额满为止。

    严格控制招生规模

    严格控制招生规模,按省等级幼儿园班额标准制订招生计划数,班额符合省等级幼儿园标准(一、二级:平均每班幼儿30人左右,小班可适当减少,大班不超过35人;三级:小班不超过30人,中班不超过35人,大班不超过40人);2017学年具备扩班条件的幼儿园,需经镇(街)教育总支、中心幼儿园同意后上报幼教办备案。

    幼儿入园坚持“先体检后入园”的原则,对智力、听力等有障碍的特殊儿童,原则上持有关鉴定意见到柯桥区特殊学校学前特教班就读。在满足3-5周岁幼儿入园前提下,有富余学前资源的镇(街道),经教体局申请备案,适当招收3周岁以下托班幼儿。

    房产权截止期为2017年6月30日

    据了解,2017年入园的新生,户口迁入及父母(监护人)或本人住宅商品房产权取得的截止日期为2017年6月30日。以房产作为入园条件依据的,房产必须为本人(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拥有全部合法产权的住宅商品房。非住宅性房产或小产权房等,不作为以房屋产权为参考的入园依据。

    因城市建设涉及住房拆迁的适龄幼儿家庭,根据区政府关于拆迁户学生的就学办法确定就读幼儿园。在拆迁期间,向幼儿园提供拆迁和临时居住的相关依据可按临时居住地就近入园。

    据悉,幼儿园招生报名时间柯桥主城区统一为7月8日-9日;其余镇、街道结合实际情况自定报名时间,于7月15日前完成招生工作。新生报名原则上一学年安排一次,春季及学期中途不安排插班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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