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浙江新闻 > 台州一女子坐4楼楼顶讨薪 工资拿到手人也被拘留
  • 台州一女子坐4楼楼顶讨薪 工资拿到手人也被拘留

    时间:2017-08-09 10:41:00  来源:  作者:

    网友“不要叫我大叔”昨日@台州晚报:我一个老乡,为讨薪爬上4层楼楼顶,扬言要跳下。最终,被民警成功救下,经警方和劳动部门等工作人员的协调,虽然拿到了一万多元工资,但也因自己这一鲁莽行为付出代价,被行政拘留5日。

    记者核实

    网友“不要叫我大叔”老家安徽,老乡姓石,35岁。今年三月份,石大姐夫妻一起,到台州椒江洪家街道一公司上班,但四月份到现在,老板一直没发工资,中间石大姐预支了一些,前前后后老板欠了他们一万四千元工资。

    为了拿到这一万四,昨天下午2点多,石大姐爬上了宿舍四楼楼顶,声称拿不到钱就要跳楼,同事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洪家派出所民警李盼盼立刻赶到现场。李盼盼告诉记者,自己来到楼顶后,看到石大姐神情沮丧,坐在屋顶边缘,一只脚还挂在屋沿外面。

    看到民警,石大姐的情绪非常激动,不停地哭喊,拒不配合营救工作。由于坐上面时间太长,阳光太毒,她身体有些摇晃,随时都有掉下来的可能。

    李盼盼一边分散石大姐的注意力,一边让同事携带安全绳等救援装备,随时准备展开救援。二十分钟后,石大姐老公被民警带上了楼顶,在其送水给老婆之际,民警和消防官兵一拥而上,拉住了石大姐的左手,一把将她拉了回来,并牢牢按住。

    当天下午,经过民警及劳动部门工作人员协调,公司负责人林某同意支付所欠一万四工资。

    在拿到公司支付的薪酬后,石大姐因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

    警方介绍,近年来,因为劳资纠纷而采用跳楼、封门或者堵路等事情时有发生,而这样的行为都属于扰乱社会正常生产秩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部门可以对相关人员作出相应处罚。

    警方提醒,当有劳资纠纷发生时,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仲裁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寻求帮助,借助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利,不要采取过激的行为,不能因为一时的冲动而选择极端方式解决问题。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