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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杭州一对夫妻偷菜上了瘾 先后偷四次还拿去卖钱

    时间:2017-08-14 10:34:00  来源:  作者:

    别以为偷菜是件小事,多次偷窃,哪怕获利数百块,也会触及刑罚。

    8月9日,对丁某、冯某夫妻而言,是个无比灰暗的日子,他们为自己的荒唐行为付出了沉重的代价。

    当日,杭州滨江区人民法院一审对被告人丁某、冯某以盗窃罪,分别判处拘役五个月及四个月,适用缓刑,并处罚金的刑罚。

    丁某、冯某是一对夫妻,在滨江摆了个小蔬菜摊贩卖蔬菜,生意很不错。

    今年4月份的一天,在外出进货时,丁某发现路边他人菜园子里土豆、包心菜、莴笋等绿油油的,长势特别喜人,心想如此新鲜的蔬菜拿出来卖肯定很俏,于是丁某就动起了偷菜的歪念。

    同年4月至5月期间,丁某、冯某驾驶车辆,先后四次利用凌晨二至三点时分菜园及周边无人之际,共偷采他人菜园子里种植的土豆、包心菜、莴笋、豇豆等蔬菜约50公斤,并出售获利数百元。

    抓获归案后,丁某、冯某对自己贪图小便宜的行为懊悔不已。

    滨江区人民法院鉴于被告人丁某、冯某多次窃取他人财物,认定其行为均构成盗窃罪,同时,法院认定丁某、冯某能坦白自己的罪行,退赔被害人经济损失,认罪悔罪态度良好,从轻作出判决。

    刑法修正案(八)将盗窃数额较大和多次盗窃两种罪状表述为五种情形:一是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二是多次盗窃;三是入户盗窃;四是携带凶器盗窃;五是扒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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