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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酒驾电动车也能撞死人 23岁小伙肠子都悔青了

    时间:2017-08-18 11:28:00  来源:  作者:

    “和工友们一起聚餐,喝了三瓶啤酒后,就和同伴一起骑电动车回家,没想到竟然撞上了。”23岁的贵州籍小伙韦某十分懊悔。

    8月16日时晚上,应老板之约,韦某和工友们一起聚餐,席间他喝了三瓶啤酒,吃好饭后他和同伴一起骑电动车回家,韦某驾驶电动车沿丽水城南路方向直行,19分10许,行驶至城南路麦霸附近路段时,电动车辆撞上了正沿人行横道通行的一老人,事故后韦某迅速将老人送往医院经抢救,但老人因伤重抢救无效死亡。

    据紧随其后的驾驶员江先生叙述,当时事故已经发生,一老人躺在斑马线旁。有一男子正在老人身边试图搀扶。他见状后知道发生了交通事故,遂打电话向110报警。

    交警称经对韦某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乙醇含量达160.9mg/100ml,已达醉驾标准,目前韦某的血样已送专业部门进行检测。对于事故车辆当时的行驶速度,已经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鉴定。由于韦某涉嫌酒驾,目前已被公安交警部门控制,相关案件正进一步办理。

    据了解,遇害老人姓叶,1933年出生,云和崇头镇人,现居云和新民路那里,当天晚上晚饭后,老人出门纳凉散步,未料遇此横祸。

    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应当停车让行。对于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的行为,交警可以对驾驶人处以罚100块钱扣3分的处理,如果不礼让斑马线产生的交通事故,针对驾驶人处以罚200块钱扣3分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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