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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共享汽车指导意见出炉 要求落实承租人身份查验

    时间:2017-08-19 07:04:00  来源:  作者:

    共享汽车指导意见出炉 要求落实承租人身份查验

    8月8日,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

    汽车共享的好处之一就是省钱。养私家车虽然方便,但需要支付很多附加费用——月供、汽油费、更换机油的费用及维修费、停车费和保险费。另外,私家车可能每天只开一小时,剩下的23个小时都是在等待贬值。而汽车共享则将这些费用和贬值分摊给几个人,而不用自己独立承担了。

    《指导意见》对小微型客车租赁的各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其中专门强调,要鼓励分时租赁规范有序发展,并对分时租赁的内涵进行了定义,提出要在坚持公交优先发展战略的前提下,考虑分时租赁非集约化出行的特点,合理确定分时租赁在城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中的定位,统筹考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道路交通、停车资源等实际情况,研究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车辆投放机制,使其与公共汽车、地铁、出租车、共享单车等协调发展,共同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出行需求。

    落实身份查验制度

    依法合规采集、存储、使用和保护

    《指导意见》要求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分时租赁经营者应当提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落实承租人身份查验;应通过大数据分析,强化车辆调度和日常管理,确保车辆安全状况良好,加强停车管理;应采用安全、合规的支付结算服务,确保用户押金和资金安全,确保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网络和信息安全有关规定,完善网络安全防范措施,依法合规采集、存储、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不得超越提供汽车租赁服务所必需的范围。

    破解“停车难”

    鼓励探索城市路内停车费优惠

    从目前发展情况看,“停车难”是分时租赁经营者面临的突出问题,尤其在一二线城市核心地段。同时,受停车场地限制,用户只能定点取车、定点还车,影响了使用便捷性和用户体验。

    对此,《指导意见》鼓励城市商业中心、政务中心等人流密集区域的公共停车场为分时租赁车辆停放提供便利。鼓励探索通过优惠城市路内停车费等措施,推动租赁车辆在城市路内停车泊位停放,在不增加城市道路拥堵、不影响其他社会车辆停放的情况下,提高路内停车泊位的使用效率和租赁车辆使用便利度。对使用新能源车辆开展分时租赁的,按照新能源汽车发展有关政策在充电基础设施布局和建设方面给予扶持。

    据了解,目前已经有部分城市开展积极探索,通过企业与当地政府签订协议,只需每年缴纳固定费用,其车辆即可在市区内合法划设的路内免费停放,极大便利了社会公众的使用,也促进了分时租赁在当地的快速发展。

    鼓励“信用”代替押金

    和共享单车相同,在监管方式上,《指导意见》多次提到信用评价体系的建设,针对分时租赁,鼓励经营者采用信用模式代替押金管理;对于小微型客车租赁的整体市场,提出要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和承租人信用评价制度。

    当前,多数共享汽车企业都对租赁服务收取500元左右的押金。但这与共享单车收取押金的概念又不太一样,由于汽车价值、企业运营成本都相对较高,共享汽车押金累积的金融风险比共享单车小很多,主要目的就是为了降低车辆剐蹭、不交罚单等使用风险。

    私家车“入行”有何条件?

    车辆性质登记为“租赁”并符合当地规定

    分时租赁的出现,是传统汽车租赁业在服务模式、技术、管理上的创新,改善了用户体验,为城市出行提供了一种新的选择,有助于减少个人购车意愿,一定程度上缓解城市私人小汽车保有量快速增长趋势及对道路和停车资源的占用。

    对于私家车能否从事分时租赁业务,按照交通运输部运输服务司有关负责人此前的解释,分时租赁车辆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且以此营利,服务对象更加广泛,使用强度通常比私家车高,需要在车辆技术性能、安全检测、保险税费等方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以更好保护用户生命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因此,如果将私家车的车辆性质登记为“租赁”并符合当地有关规定,也是可以从事分时租赁业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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