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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小伙出售近90万条公民信息 被判刑三年六个月

    时间:2017-08-23 14:35:00  来源:  作者:

    8月21日,因违法出售近90万条公民信息,男子许某被衢州江山市人民法院一审以侵犯公民个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0元。这也是衢州全市法院宣判的首例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

    许某今年24岁,是浙江建德人。2015年6月,许某得知某网络平台上可以下载到许多公民的个人信息(包含公民的姓名、住址、手机号码等信息),便产生了以此牟利的想法。2015年9月,他从该平台上缴费注册了半年的会员,用于下载公民个人信息,并通过QQ在网上公开叫卖。

    此后,陆续有网友在QQ上加许某为好友并向其购买公民个人信息。2015年11月1日至2016年5月11日,许某以每一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售价500元的约定,共向胡某某(已判决)、李某、洪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出售公民个人信息88.5万余条,非法获利4万余元。

    2016年,江山警方在捣毁一诈骗团伙时,发现了许某违法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线索,并顺藤摸瓜将许某抓获。案发后,许某家属代为退出了违法所得3万元。

    江山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许某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鉴于许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综合本案被告人许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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