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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丽水市区186户住房困难家庭入住凤凰城小区

    时间:2017-08-25 10:38:00  来源:  作者:

    为切实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市建设局于3月初开始启动实物配租,在7月底完成选房后,8月10日开始合同签订工作,现顺利完成合同签订,实现了186户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有所居”的梦想。丽水市凤凰城小区位于联成济安桥南路与车站西路交界口的东北角位置,符合承租条件保障对象将安置在丽水市区凤凰城小区三区。

    一套住房,便是一个家。

    住房是很多民众关心的头等大事,而公共租赁房也成为居民群众关注的焦点。为了圆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住房梦,我市建设部门多年来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天宁公租房、凤凰城小区、天金碧水佳苑、人才公寓等保障性安居工程投入使用的好消息不断传来,让翘首以盼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喜笑颜开。

    选房

    丽水市凤凰城小区位于联成济安桥南路与车站西路交界口的东北角位置,其中三区有房屋222套。经过社区的受理,各部门审查,经丽水日报公示后共有219户符合丽水市区凤凰城小区配租条件。

    7月27日举行的配租现场共有197户签到参与。此次实物配租邀请了丽水市莲城公证处全程进行公证,最终有196户保障户选到了自己心仪的房屋。

    签订合同

    丽水市区186户住房困难家庭入住凤凰城小区

    8月10日,市住房保障中心日开始了合同签订工作,为了保证合同签订工作的有序进行,按选房当日的抽签选房顺序每日完成30个号的签订。通过10天的公证合同签订,有10户选择放弃,共完成186户的合同签订。

    凤凰城小区三区合同签订工作于日前顺利完成。保障户在合同签订完成后即完成房租缴纳,凭发票可到凤凰城小区物业领取钥匙,186户保障户实现了“住有所居”的梦想。

    公共租赁房

    公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公共租赁房不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等。

    丽水建设局将进一步推进公共租赁房的管理工作,完善住房保障体系,给丽水人才、困难户籍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居住环境,让他们能够在丽水安居乐业。同时也让更多有需要的人才、户籍困难户能享受到政府的福利,感受政府的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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