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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民政厅“最多跑一次”事项增加到31项

    时间:2017-04-16 23:10:18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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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4月16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黄珍珍)近日,记者从省民政厅获悉,省民政厅“最多跑一次”事项增加到31项。

      继3月初公布的首批“最多跑一次”11项事项清单后,全省民政部门进一步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强对各地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目前民政厅本级涉及补换伤残证、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慈善组织认定等“最多跑一次”改革事项共31项。

      按照全面推进、分步快走的要求,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分两批梳理了群众和企业到政府办事“最多跑一次”事项。截止3月底,省级单位958项(省直单位695项,直属部门在浙单位263项);设区市本级平均1002项,县(市、区)平均862项。

      目前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开的省民政“最多跑一次”办事事项清单:1、补换伤残证2、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认定3、慈善组织认定4、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士兵接收安置5、福利企业引进适合残疾人操作的生产设备免征进口税收6、港澳台居民、华侨、外国人在本省的丧葬事项审批7、公墓建设审批8、基金会登记(设立、变更、注销)9、基金会年度检查10、基金会有关事项备案11、假肢和矫形器(辅助器具)生产装配企业资格认定12、军队离退休干部护理费审核转报(含精神病护理费申报)13、烈士审核和烈士证书制发14、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成立、变更、注销)15、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16、民办非企业单位有关事项备案17、伤残等级评定18、伤残抚恤关系接收、转移的确认19、社会团体登记(成立、变更、注销)20、社会团体年度检查21、社会团体有关事项备案22、退出现役残疾军人集中供养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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