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国内资讯 > 香港新闻 > 香港商報:必須有效遏制“港獨”
  • 香港商報:必須有效遏制“港獨”

    时间:2017-06-21 21:08:56  来源:香港《商報》  作者:

      香港新聞網6月21日電 香港《商報》21日發表題為“必須有效遏制‘港獨’ ”的文章,全文如下:

      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接受中央媒體集體采訪時被問到,如何有效遏制“港獨”?他提出必須切實做好三項工作,一是堅決依法懲罰,二是加強教育引導,三是從源頭上治理,包括更重視民生問題,特別是切實提高青年的獲得感和幸福感。候任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接受新華社專訪時也強調,所有“港獨”行為都違反本地法律,必須嚴格執法,同時要杜絕港獨侵害兒童少年,並在幼兒階段開始培養“我是中國人”的概念。

      正如張曉明所言,對於“港獨”的正確態度,只能是“零容忍”,絕不能容許“港獨”蔓延成勢,養癰遺患。其實,絕大多數的香港市民皆反對“港獨”,最近有民調顯示,支持“港獨”者比率呈現急跌之勢,充分說明社會經過深入討論以後,均清楚明白“港獨”真相並因而堅決對此說不。林鄭月娥較早前亦表示,她認為,“港獨”只是小撮人提出的不切實際和不應該的言論;應該說,作為候任特首的她,這個判斷準確地把脈了香港民意向背。

      有鑒於“港獨”的高度危害性,及其違反“一國兩制”及基本法的本質,社會各界實不能夠等鎔視之。基本法第1條開宗明義說,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可分離的部分;第23條訂明,香港特區應自行立法禁止任何叛國、分裂國家、煽動叛亂等行為。顯而易見,“港獨”乃法律所不容,也違反了本地法律。所以,為了有效遏制“港獨”,不單要加強相關執法工作,同時亦要推進相關立法工作,尤其是盡快完成第23條的立法。始終,香港作為一個法治社會,法律無疑是應對“港獨”的最重要工具之一,不應繼續讓有法不立、有法不依、有法不彰的問題拖延下去。

      循教育入手也是一個根本辦法。如前所述,絕大多數香港市民均對“港獨”不以為然,而事實上,任何理性、務實者皆不難得出類似結論。問題是,不少思想尚未成熟的青年,甚至兒童、少年,卻很容易受到“港獨”分子荼毒,易受網上良莠不齊及不盡不實的錯誤資訊洗腦。在學校里加強公民意識及家國意識的教育,包括將中史科重新列作必修科,自然就是撥亂反正的應有之義。與此同時,在大眾媒介方面亦然,不能讓“播獨”言論猖狂肆虐,必須正確引導社會討論以正視聽,明辨是非。

      當然,確保香港在“一國兩制”下維持繁榮穩定,特別是讓每一位市民都分享到經濟果實,讓新一代看到社會上流機會,亦是必不可少的抗衡“港獨”的治本之道。畢竟,如果連最基本的生活都捉襟見肘,民怨就會積累,並最終滋長出反社會的情緒,易走偏鋒。由解決居住困難的房屋供求矛盾,到收窄貧富差距理順財富再分配,還有把握“一帶一路”及“大灣區”等機遇,來擴闊香港發展空間,好讓青年更易大展拳腳等,只要“一國兩制”的好處得以進一步彰顯,市民切身受惠,那麼,相信“港獨”就會失去土壤,以致不攻自破。

      說到底,“一國兩制”才是香港唯一及最好的出路,“港獨”則是一條自絕死路;香港回歸20年來的成功經驗,正是我們引以為傲的證明。

      香港商報評論員 李哲

    关键词:
    最近更新
    推荐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