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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年卖保险 拟要录音录像

    时间:2016-10-18 15:05:00  来源:  作者:

    法制晚报讯 (记者 蒲长廷) 未来,保险公司将通过各种信息技术手段采集影音、图像等,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内容,实现销售行为重要信息可回看、问题可查询、责任可追究。

    今天上午,记者从保监会获悉,针对保险行业久治不愈的“销售误导”顽疾,保监会就《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开始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中明确要求保险公司通过各种信息技术手段采集影音、图像等,记录和保存保险销售过程关键环节内容,实现销售行为重要信息可回看、问题可查询、责任可追究。据了解,该意见稿还处于行业内部征求意见阶段。

    征求意见稿对保险销售情况提出了录音录像的要求:一是投保人年龄超过50周岁,购买保险期间一年以上人身保险的;二是投保人购买人身保险一次性缴纳保险费人民币20万元及以上或外币等值3万美元及以上的;三是残疾人购买保险期间一年以上人身保险的;四是投保人在银行类保险兼业代理机构购买保险期间一年以上人身保险的;五是投保人在营业场所内利用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自助智能终端购买规定的保险产品。

    记者从多家保险公司获悉,保监会已经下发两份征求意见稿,分别要求对保险消费进行事前和事中监管,内容涉及如何保障投保人利益,其中就有购买保险产品时需要录音录像。

    据悉,《保险销售行为可回溯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保险消费风险提示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拟从2017年3月15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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