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2月23日讯 据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报道 记者今天从福州市获悉,近日,福州市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补充措施》,推出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等新举措,进一步推动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进中国东南(福建)科学城和一流大学城建设。
据悉,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由福州市金控集团整合现有基金设立,首期规模2亿元,吸纳社会资本加入,委托专业化机构运作,支持高校院所的科技成果在福州以及闽东北协同发展区落地转化。
福州将探索建立重大科研专项“揭榜挂帅”机制。围绕制约福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核心技术,建立“揭榜挂帅”项目库,每年安排10至20个重大项目,每个项目安排100万至500万元的资金,面向全省乃至全国实施“揭榜挂帅”,以吸引更多高校科研院所的优秀科技成果在福州落地转化,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为完善技术市场,将福州技术市场有限公司转隶至福州市人才发展集团,以科技服务带动科技人才激发创新活力,做大做强福州技术市场。建设并完善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APP,探索建立成果转让公开市场,为科技成果转化、评价鉴定等提供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对线上、线下成果转化平台的运营机构,每年按照其促成技术交易额增量部分的1%予以奖励,每年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此外,加大对成果评价服务机构的扶持力度。引进和培育一批专业机构开展有偿科技成果评价服务,对在福州市开展科技成果评价服务的机构,按其在福州市评价服务年度收入的20%给予奖励,最高50万元。
下一步,福州将吸引大院大所大企业在福州设立研发机构。重点支持世界一流大学、国家重点大学(原985、211,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央管理企业、国内行业龙头企业、世界500强企业、国家级科研机构在福州设立的研发总部和研发机构。推进天津大学-新加坡国立大学福州联合学院建设,支持闽都创新实验室、中科院海西创新研究院、柔性电子创新实验室等创新平台建设。对经省认定的引进重大研发平台的按省级补助的50%,最高给予500万元配套补助。
同时,鼓励在榕高校院所加大研发投入。对在榕高校院所,其年度研发投入达千万以上、增速20%以上的,按研发经费增加额的5%给予奖励,每家最高奖励100万元,由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管理部门统筹用于支持在榕的成果转化项目和团队。
为强化产学研用深度融合,支持企业购买高校院所科技成果并在福州落地转化,对经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进行交易见证或复核备案的技术转让合同,按其技术交易额给予补助,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助200万元。其中购买在榕高校院所的技术转让合同按其技术交易额10%给予补助;购买非在榕高校院所的技术转让合同按其技术交易额6%给予补助。
鼓励高校院所科技人才在榕创新创业。每年由市科技部门牵头从在榕高校院所中评选出一批对福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有突出贡献的人才,三年内其子女由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安排到优质的公办幼儿园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记者 卞军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