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今年以来,韶关森林公安开展了“护林2017”专项行动,并取得了丰硕战果。在广东省森林公安局《关于2017年第一季度全省森林公安机关办理森林和野生动物案件情况的通报》中,韶关各项排名均位列前三名,其中刑事案件立案数排名第一、刑事案件破案数排名第三,查处行政案件数排名第二,百名民警刑事案件立案数、破案数、查处行政案件数均排名第三。
科学部署,提高认识。行动伊始,市森林公安分局组织各县(市、区)森林公安领导召开动员部署会议,详细介绍行动方案、工作重点,要求各地从保护生态安全高度出发,充分认识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工作,落实监督管理,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协作联动,精准打击。为加强部门协作,有效整合资源,韶关森林公安与网警支队合作,充分发挥二者的专业优势和资源优势,多警联动,形成打击合力。全市各地按照部署、结合实际,进行林区清理排查,摸清林区资源遭破坏情况,及时发现犯罪线索,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打击,确保重点整治区域涉林违法犯罪明显减少,林区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
完善考核,狠抓落实。为确保行动取得实效,市森林公安分局制定了配套的《全市森林公安机关“护林2017”专项行动暨案件办理目标考核办法》,以在编民警人均办理1宗刑事案件、3.5宗行政案件为标准设立目标任务,每个季度进行排名,强化奖惩,对排名靠后的单位进行通报,注重督导,不定期对各地行动开展督查,对行动开展迟缓、案件查处不力的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约谈。
广泛宣传,形成氛围。行动开展以来,新闻媒体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对重、特大案件、打击成果、先进人物等予以重点报道,展示了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的决心。同时大力宣传森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畅通社会参与渠道,2017年一季度共发动群众举报线索109条,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处案件80宗(起),在全社会营造了共同爱林、护林的良好氛围。
扎实推进,成果丰硕。在全市森林公安民警的共同努力下,2017年一季度,全市森林公安机关办理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案件232件,其中刑事案件80宗(重大案件14宗、特大案件12宗),破获各类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犯罪案件23宗。受理各类林业行政案件152起,查处145起,其中受理违规野外用火案件27起,查处26起。收缴木材2413.5立方米,收缴国家三有野生动物10950只,涉案总值79.729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