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记者从江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按照先部分试点,后全面推行的原则,江门分步实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改革,其中蓬江区和开平市试点地区仲裁院从2017年4月1日起先行实施,其他市(区)仲裁院从2017年7月1日起全面实施。
据介绍,所谓“要素式”办案,就是根据案件类型和特点,归纳出案件主要事实涉及的基本要点,并围绕案件争议要点进行庭前指导、审理和制作裁决书的仲裁处理模式,主要是“强化庭前引导、优化庭审程序、简化裁决文书”三个环节。通过推行“要素式”办案,改进传统仲裁办案模式,建立快捷、简便、高效、便民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新机制,实现仲裁办案效能得到显著提升。
近日,根据《江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模式改革的工作方案》要求,江门已举办了首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要素式”办案培训班。据悉,本次培训采取集中授课与外出观摩学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全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70名专职工作人员参加,市两级法院的部分法官参与,将有助于工作人员增进法院对仲裁要素式办案改革的了解,共同做好仲裁要素式办案与法院审判工作的衔接。
通过本次培训和交流学习,该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工作人员对仲裁“要素式”办案的流程规则、庭审程序和技巧有了全面的了解,体会到“要素式”办案所具有的三大特点:庭前“一目了然”、庭审“一针见血”、庭后“一锤定音”,有利于共同推动仲裁办案模式改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