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吸引高端人才,加强产学研资合作,实施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深圳将鼓励企业、产业园区与院士、专家及其团队共建技术创新工作平台“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以下简称‘院士站’)”,并对符合资助条件的,予以50万元—100万元开办经费资助。这是记者8月16日从最新一期政府公报发布的《深圳市院士(专家)工作站管理与资助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上获悉的。
合作领域须为深圳支柱或战略性新兴产业
“办法”所称的院士、专家,是指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认定标准的人才。“院士站”是以深圳的企业、产业园区为建站单位,以产业发展的技术需求为导向,以科研与技术合作项目为载体,与院士、专家及其团队在深圳市共同建立的技术创新工作平台。
申请建“院士站”须具备“在深圳市注册成立时间满1年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有1位及以上院士、专家及其团队签约建站,并有明确的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对行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研究项目或成果转化项目;自身生产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自身有较高水平的研发团队,技术人员30人以上,专职科研人员数量不少于15人(其中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科研人员不少于25%);有满足相关科研活动的基本条件,研究开发经费有保证,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深圳同期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的比重”等条件。
同时,“办法”强调,引进院士专家团队的研究方向要符合深圳产业发展导向,双方合作领域属于深圳支柱性产业或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
“院士站”成立后,将主要完成“开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围绕建站单位或产业发展需要,联合实施科技攻关和产业化项目,研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新品种等,提高核心竞争力;引进院士、专家及其团队的科研成果和先进技术,促进成果开发转化,强化技术推广应用,加强产学研资合作;推动高层次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传帮带培养创新人才,提高科技人才创新创业能力与水平”等任务。
一名院士可同时签约两家“院士站”
“办法”称,“院士站”的建立每年申报1次,按建站计划数量择优批准。批准后,建站有效期为3年。没享受过深圳同类型财政开办经费资助的申请单位,符合资助条件的,可申请50万元—100万元开办经费资助。资助分为三类,其中,有3位及以上院士、专家签约入站,给予100万元资助;有2位院士、专家签约入站,给予80万元资助;有1位院士、专家签约入站,给予50万元资助。开办经费主要用于建站单位建立工作站所购置的基本设备和设施。
当“院士站”有效期将满或期满后,如需再次建站,由原建站单位重新申请,符合条件的重新设立,有效期仍为3年,但不再给予开办经费资助,一家建站单位只能建立一家“院士站”。
进入“院士站”的院士、专家,其服务时间、工作方式、报酬及其他事项,由建站单位和院士、专家商定。院士、专家签约一家“院士站”后,在签约期内,本人可最多再签约第二家“院士站”。
此外,深圳市科协将对“院士站”的运行每年实行一次定期评估,主要考察建站时间超过1年的“院士站”工作进度、资金使用、实际成效等,评估指标体系和标准将另行制定。评估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不合格的将予以通报或警告,并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将取消“院士站”称号,并向社会公布。被取消“院士站”称号的建站单位,3年内不得再申请建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