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吴开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李德雄等人多次通过虚建工程项目的方式,共同骗取国有资产共计263.302985万元。2012年至2018年期间,吴开强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市自来水公司工程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索取财物共计144.18万元(其中索贿21.18万元)。2011年至2017年期间,被告人李德雄利用职务便利,在承揽市自来水公司工程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共计41.5万元。
此次庭审选取典型案例,控辩双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充分的举证、质证和法庭辩论,以案释法,以案说纪,合议庭评议后宣布此案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