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吉林网从长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积极落实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加大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切实保证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近期,长春市食品药品安全监测中心组织抽检餐饮环节12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抽检餐饮环节120批次,合格样品118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二道区红星鲜奶吧自制的老北京酸奶,脂肪检出值为1.68g/100g,标准规定为≥2.5 g/100g。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沈阳)有限公司。
双阳区如家鲜奶吧自制的酸奶,脂肪检出值为2.22 g/100g,标准规定为≥2.5 g/100g。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沈阳)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二道、双阳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查清原因进行整改,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并依法予以查处。
提示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31,向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反映情况。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记者 路丰源







